托河路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托河路协领公署”。因所统居民分布在托河一带而得名。康熙年间(1662—1722),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在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及分布地区,分五路置官统治,此为五路之一。路设协领1员,下辖佐领。所属居民,主要为今住在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族自治旗托扎敏努图克和布特哈旗境内的鄂伦春人。初下置1佐,后设2佐。原隶布特哈总管衙门,光绪八年(1882)改属兴安城总管衙门。光绪二十年后,先后由布特哈副都统、呼伦贝尔城管理,伪满洲国时废。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托河路协领公署”。因所统居民分布在托河一带而得名。康熙年间(1662—1722),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在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及分布地区,分五路置官统治,此为五路之一。路设协领1员,下辖佐领。所属居民,主要为今住在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族自治旗托扎敏努图克和布特哈旗境内的鄂伦春人。初下置1佐,后设2佐。原隶布特哈总管衙门,光绪八年(1882)改属兴安城总管衙门。光绪二十年后,先后由布特哈副都统、呼伦贝尔城管理,伪满洲国时废。
民国初年西蒙古王公反对库伦“独立”的会议。1911年沙俄策动外蒙古封建主宣布“独立”,遭到蒙古族各阶层的普遍反对。1913年1月23日,内蒙古伊克昭盟、乌兰察布盟13旗王公在归绥(今内蒙古呼和浩特)召
见“遥里”(2370页)。
明代女真三大部之一。是对海西、建州女真之外,文化较后进部分女真的泛称。居地大体北至外兴安岭东端,东抵鄂霍次克海及库页岛,南达绥芬河流域,西接张广才岭,即今松花江下游,图们江、乌苏里江及黑龙江下游以东地
古江名。亦名大虫江、同嘉江、佟家江,又名通吉雅江,今名浑江。一说明季佟姓聚居于此,故名。位于吉林省城南802里。源出长白山南分水岭,有三泉自谷中出,汇为此江,西南流纳哈尔敏等诸河。鸭绿江(即古盐难水)
鄂伦春语音译,意为狍皮被。因以狍皮制作得名。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有两种:一为口袋形的,冬季外出狩猎用,入睡在里面不透风;一为敞开式的,形同棉被。双人的一般用7至9张狍皮,也有用10余
见“捏褐妳”(1855页)。
延边朝鲜族地区的工人团体。1920年在延吉县龙井镇成立。1924年提出同盟纲领:(一)依靠工人阶级团结的力量,实现新社会;(二)促进朝鲜族民众运动,并成为先驱者; (三)提倡无产阶级生活意识的民众文化
藏语音译,意为“地皮税”或“地方差”。又称“渝差”。旧时西藏江孜地区堆穷(小户)向差巴(支差的人)交纳的差税。差巴领种的差地,所有权属西藏地方政府,需支差。堆穷住在这片土地上,即不支差,又喝此地水、拾
18世纪伏尔加河流域土尔扈特部法规名,约制定于1741—1758年。原文为托忒文,抄本见于前苏联科学院东方学研究所所藏《卫拉特法典》抄本中。1880年俄国学者戈尔斯通斯基译注《1640年蒙古卫拉特法典
见“秃鲁花”(108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