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河路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托河路协领公署”。因所统居民分布在托河一带而得名。康熙年间(1662—1722),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在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及分布地区,分五路置官统治,此为五路之一。路设协领1员,下辖佐领。所属居民,主要为今住在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族自治旗托扎敏努图克和布特哈旗境内的鄂伦春人。初下置1佐,后设2佐。原隶布特哈总管衙门,光绪八年(1882)改属兴安城总管衙门。光绪二十年后,先后由布特哈副都统、呼伦贝尔城管理,伪满洲国时废。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托河路协领公署”。因所统居民分布在托河一带而得名。康熙年间(1662—1722),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在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及分布地区,分五路置官统治,此为五路之一。路设协领1员,下辖佐领。所属居民,主要为今住在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族自治旗托扎敏努图克和布特哈旗境内的鄂伦春人。初下置1佐,后设2佐。原隶布特哈总管衙门,光绪八年(1882)改属兴安城总管衙门。光绪二十年后,先后由布特哈副都统、呼伦贝尔城管理,伪满洲国时废。
西夏诸王位之一。位在第三。西夏文《官阶封号表》中在师位、中书位、枢密位之上。参见“官阶封号表”(1532页)。
官名。元代始置,为宣抚使属员。明代为世袭土官,秩正六品。参见“宣抚使”(1746页)
见“蒲昌县”(2319页)。
?—1288元朝将领。又作阿八失、阿八赤。唐兀人。术速忽里子。初为宪宗宿卫,随军攻宋,后奉命往监元帅纽邻军,领兵驻重庆铜罗峡,击败宋援军都统甘顺军。至元七年(1270),随军攻襄樊,奉命督运粮械。十四
地区名。位于今吉林省西北部。清光绪三十年(1904)置。治所即今吉林洮南市。辖境东界科尔沁右翼后旗,西接科尔沁右翼中旗,南邻科尔沁左翼中旗,北连郭尔罗斯前旗。后汉为鲜卑地。南北朝为契丹地。辽为东京西境
1448—?明代蒙古女政治、军事首领。亦作满都海赛音哈屯、满都海彻辰夫人。土默特恩古特(汪古)部领主绰罗斯拜特穆尔丞相女。初嫁满都鲁可汗(满都古勒汗),生博罗克沁、伊锡克二公主。成化十五年(1479)
元代碑刻。立于元至正二十一年(1361)。碑文两面:一面汉文,一面回鹘文。碑文记载自西夏灭亡至元末130余年间,在元朝任官职的唐兀氏(西夏党项人)家族历经6世共13人的官职、世系及其活动。该碑于明代被
见“西宁办事大臣” (713页)。
见“开圣丹宝”(215页)。
维吾尔语音译。意为农奴。又译颜齐、彦齐、烟齐等。主要从事农业、手工业及充当跟随、仆役等。不纳赋税。清朝统一新疆地区后,规定了各级伯克的品级,并按品级高低额定其役使燕齐的户数。最高的三品阿奇木伯克为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