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答
蒙古语音译,意为“姻亲”,《华夷译语》作“古答”,称为“亲家”。古代蒙古社会中姻族间泛用的一种称谓和婚姻习俗。凡男女缔姻,双方氏族男性成员之间互称忽答,彼此有义务互相援助,并长期联姻,互相聘嫁。如,弘吉剌部斡勒忽讷兀惕氏族与乞颜·孛儿只斤氏族之间,即有这种婚姻关系。该部于有元一代历与皇族联姻,“生女世以为后,生男世尚公主”,“世世不绝”。
蒙古语音译,意为“姻亲”,《华夷译语》作“古答”,称为“亲家”。古代蒙古社会中姻族间泛用的一种称谓和婚姻习俗。凡男女缔姻,双方氏族男性成员之间互称忽答,彼此有义务互相援助,并长期联姻,互相聘嫁。如,弘吉剌部斡勒忽讷兀惕氏族与乞颜·孛儿只斤氏族之间,即有这种婚姻关系。该部于有元一代历与皇族联姻,“生女世以为后,生男世尚公主”,“世世不绝”。
又称“坐质”或“坐班”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四川凉山彝族等地区实行的一种反动统治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当地统治者命令彝族(主要是黑彝)各家支头人或亲属到府、州、县城去坐牢当人质,三个月、半年或一年轮
维吾尔语音译,意为“乡村小吏”。专事管理耕种和水利,为玉子(孜)伯克辅助官员。
清咸丰年间东乡族起义。咸丰九年(1859),在太平天国革命的影响下,东乡族人马阿不(卜)都联合一批穷苦乡亲在东乡首先举起义旗。清政府派河州知州赵桂芳率兵镇压,起义失败,马阿不都等被杀害。
见“巴尔达齐”(414页)。
西藏解放后所置县之一。位于西藏 自治区拉萨市东部、雅鲁藏布江沿岸。县人民政府始驻米林村(后迁驻东多村),故名。1959年(一说1960年)以则拉宗的大部分地区改设县。居民以藏族为主。有部分珞巴族在此定
清末大臣。字彭明。满洲镶黄旗人。乌雅氏。宣统元年(1909),以四川知府及川军协统身份率川军进藏,以平息因赵尔丰被任命为驻藏大臣而引起的西藏上层的不满。六月由川入藏,于江达战败阻挡之藏军,直驱拉萨。三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属辽太宗※永兴宫。
藏文大藏经的两大组成部分之一。藏语音译,“甘”意为“佛语”或“佛的教训”;“珠尔”意为“翻译”。总意为“佛语部”或“佛教诫部”,直译为“一切佛经的译文”,又称“正藏”,通称“经部”。内容主要为佛释迦牟
解放前京族的一种社会组织。由村内名望高的长者组成。负责推选※翁村(村长),处理“翁村”遗留事务。拥有一定经济实权,可对部分公田山林行使支配权。参见“翁村”(1895页)。
苗族习惯法规。苗语称“勾榔”,“榔”意为“公约”。内容包括:对农业生产的规划,债务纠纷的调解,奸淫盗窃及其他犯罪的处罚等。如正月挖田、挖土;二月犁田;三月施肥、撒秧谷;四月五月插秧;六月薅秧除草等;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