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贰
东汉骆越反汉女首领。参见“征侧”(1466页)。
东汉骆越反汉女首领。参见“征侧”(1466页)。
清朝大臣。字君锡。蒙古正黄旗人。道光十八年(1838)进士。同治元年(1862),任甘肃布政使。六年(1867),赏三等侍卫,为驻藏帮办大臣。七年,升驻藏办事大臣。八年,整顿藏务。十年(1871),以
即“罗藏贝丹旦丕仲美”(1426页)。
见“萧恒德”(1997页)。
见“阿帕克和卓”(1236页)。
蒙古语音译。古代蒙古社会习俗之一。凡蒙古妇女妊娠,将及月辰时,则移居于其他毡帐。若生子。则宴亲亲友。元代宫廷亦有此俗。《元史·祭祀六》载:“凡后妃妊身,将及月辰,则移居于外毡帐房。若生皇子孙,则锡百官
云南耿马、孟定傣族土司衙门的低级属官。由土司委任其较疏远的内亲外戚担任,授予不同职务,其职权和特权相当于※新爷,但管辖范围与特权均小于新爷。参见“新爷”(2375页)。
敦煌吐蕃藏文文献。原件见拉鲁所编《巴黎国家图书馆藏敦煌藏文写本目录》823号卷子。公元792—794年,在吐蕃逻娑(今拉萨)佛教内部发生“顿渐之诤”,即顿门与渐门观点之诤,对于在赞普赤松德赞主持下的这
旧时西藏地区寺院和上层喇嘛一种带强制性的出租牲畜形式。他们利用“神权”向信奉喇嘛教的贫苦牧奴出租牛只,这种牛一经出租,不管老弱病死,租额世代不变,故称。实为对牧奴的一种愚弄和敲诈。民主改革后,已被取缔
?—1703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车臣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绰斯喜布次子。号额尔德尼珲台吉。向清进九白之贡(白驼1、白马8),授札萨克。康熙二十七年(1688),率属众归清。三十年
见“伊帕尔汗”(80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