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历刻石
辽代契丹大字石刻。亦称“应历碑”,实为墓志。出土情况不明,石亦不知下落,今仅见拓本,此拓为海内孤本,弥足珍贵。刻契丹大字16行,约392字。尚不可解。据考,有“应历十六年”年款,故名。
辽代契丹大字石刻。亦称“应历碑”,实为墓志。出土情况不明,石亦不知下落,今仅见拓本,此拓为海内孤本,弥足珍贵。刻契丹大字16行,约392字。尚不可解。据考,有“应历十六年”年款,故名。
契丹部族名。辽圣宗时(982—1031)以所俘唐古(※党项)族民户所置,为圣宗三十四部之一。其部民原为契丹皇族宫卫奴隶,后户口蕃息,又值圣宗释免奴隶,以置部,取得平民地位。设节度使统领。隶北府,部族军
书名。清乾隆七年(1742)奉敕撰,二十四年(1759)复命增修,二十六年(1761)书竣。1函10册,36卷。分圣训、典礼、宫殿、经费、官制、书籍等6门。是研究清代满洲宫廷史的重要史料。
见“丹津”(356页)。
见“毛里孩王”(360页)。
萨迦派(花教)寺庙。意为“大寺庙”。在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德格县城欧普隆沟。清雍正七年(1729)由德格十二代土司却吉登巴才仁所建,为康区最大寺。兴盛时有僧众600—700人,土司兼寺主,实行政教合一
见“盆奴里国”(1706页)。
藏语音译,意为“封地文书”。旧时中央封建王朝、西藏地方最高统治者或上级封建领主发给下属领主的领地凭证。上写明该领地上的百姓和山、水、林、草等亦归该领主世代占有,他人不得侵犯等等。除该领主触犯统治者利益
书名。清代宁波龚柴著。1卷。书中简略叙述苗民之居住、饮食、交易、服饰、婚丧、刀耕火种等。辑入《小方壶斋舆地丛钞》。
土司名。元置。至元十二年(1275),思州安抚田景贤内附,以其地置军民安抚司,治所在龙泉(今贵州凤冈县)。十八年(1281),改为宣慰司,兼管内安抚使。二十一年(1284),改隶顺元等路宣抚使司,复降
即“裴满达”(244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