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作
解放前延边朝鲜族地区4种租佃形式(分益制、定租制、并作和打租)之一。亦称“半作”、“耪青”。一般流行于新开发的水田地区。租地者多为朝鲜族最贫苦的农民。主要特点,一是佃农耕种地主土地,在6个月耕种期间,地主每月借给每个佃农米2斗3升、食盐5斤、豆油1斤、酱2—3斤、现金1—2元;二是无论年成丰歉,秋后佃农除还清上述欠债外,需将收获物一半作为地租交给地主。此外还需无偿为地主耕地、打场、劈柴、担水、铡草、修建房屋等。1948年土地改革后自行废止。
解放前延边朝鲜族地区4种租佃形式(分益制、定租制、并作和打租)之一。亦称“半作”、“耪青”。一般流行于新开发的水田地区。租地者多为朝鲜族最贫苦的农民。主要特点,一是佃农耕种地主土地,在6个月耕种期间,地主每月借给每个佃农米2斗3升、食盐5斤、豆油1斤、酱2—3斤、现金1—2元;二是无论年成丰歉,秋后佃农除还清上述欠债外,需将收获物一半作为地租交给地主。此外还需无偿为地主耕地、打场、劈柴、担水、铡草、修建房屋等。1948年土地改革后自行废止。
即“称海城”(1882页)。
1865—1953近代武术家。俗名“尕爷”。青海民和县人。回族。生于武术之家,幼随堂叔马梅亭习艺,民国初年起,先后从师兰州古城王氏、门世杰、张百川等习分手八快、排子、周家母子等拳及撕拳、登州锤等,博采
见“阿洛斯”(1214页)。
①蒙古史书。全名《崇高至上转轮圣王十善福白史》,汉译名作《杂噶拉斡尔第汗所编之经卷源流》(杂噶拉斡尔第汗指忽必烈汗)。明代蒙古※切尽黄台吉据忽必烈时代之《白史》及畏兀儿人必兰纳识里卫征国师旧作,加以校
契丹语官名。又译作“乌鲁骨”。一说源于突厥语“邬落”(“驿马”之意)。掌群牧。一说会同元年(938)后改为“群牧使”。女真立国,仍设是职。《金史·百官志》称:“乌鲁骨之下有扫稳脱朵,……皆踵辽官名也。
见“挞马”(1619页)。
见“者勒蔑”(1348页)。
即“黑龙江”(2227页)。
①旧时台湾土地面积计算单位。据《赤嵌笔谈》载:“台郡之田论甲。每甲东西南北各二十五戈,每戈长一丈二尺五寸,计一甲约内地十一亩三分一厘”。姚莹《东槎纪略》也言噶玛兰人“一甲抵内地十一亩有奇”。故1甲约为
元代地名。又译答阑巴勒主惕。意“七十沼泽”,地在克鲁伦河上游臣赫尔河附近。宋淳熙十六年(1189)铁木真(成吉思汗)即蒙古部汗位后,与札只剌等部间发生的※十三翼之战即在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