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莫啻色卜伯克、莫提色布伯克、摩提色布伯克。维吾尔语。职司管理经典,整饬教务,不参与民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
见“马黑麻·柯尔克孜”(186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作托新卫,并注托新河在齐齐哈尔西,入绰尔河。
?—1217蒙古国大将。又译孛罗忽勒、博罗浑、钵鲁欢、孛罗浑、博鲁温等。许兀慎氏。以智勇著称。原附属主儿乞部,南宋庆元三年(1197),主儿乞部亡后,被铁木真(成吉思汗)母月伦收为养子,充当“那可儿”
清朝政府在正俸之外按等级另行支给官吏的银钱。在新疆,初由政府发给执照,令伯克在乡间自行筹措。乾隆四十年(1775)后,改为由政府征收并发放。执掌税务、词讼、水利等伯克因属肥缺,不予支放,称“不支养廉伯
书名。壮族地区志书。近人区震汉(时任代理县知事)、叶茂茎(均龙州人)等修纂。不分卷。成书于民国十五年(1926)。内分舆地、建置、经政略、职官志、人物志、纪事略、胜迹志、金石志、艺文志、杂记等篇。该县
书名。一名《南诏纪行》。郭松年撰。成书于元代至元二十三年(1286)至大德四年(1300)之间。1卷。内容记述大理地区的山川、风俗、物产、社会经济生活、政治文化特点、佛教发展、与中原的关系等,为研究南
见“罗武”(1415页)。
即“段实”(1694页)。【信苴宝】 即“段宝”(1694页)。
对辽西、辽东、右北平三郡之乌桓人的统称。《资治通鉴》:“三郡乌桓,辽西蹋顿、辽东苏仆延、右北平乌延也。”汉末,乘军阀割据之机,乌桓掘起,各自称王。献帝初平(190—193)中,辽西乌桓大人丘力居死,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