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作“怒官”。清代纳西族、藏族等一些土司委派在怒江地区负责向怒族收纳贡品的傈僳族头人。缴纳贡品分官贡(怒语,傈僳语称“固也”)和贷贡(怒语,傈僳语称“干卡”)两种。前者规定每个家族每年交纳簸箕三个、白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又译哲坡伯克、哲百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制作军服,修造兵械,为哈喇都官伯克副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品。光绪十三年,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见“他鲁河”(574页)。
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南郊约10公里处,南倚天山。共有古墓46座,分石棺墓葬和竖穴土葬两种。有单人葬和夫妇合葬。尸体以仰身直肢为主。出土文物以陶器为主,主要有单耳罐、壶钵、碗等。还有金、铜、铁器。并出土铜
苗族的一支。自称※蒙。分布在贵州古州(今榕江)等地。属※黑苗。男子喜在头上插羽毛,女插长针于髻上。妇女衣短,镶锦边。以十一月朔为大节。耕不用牛,以人力为之。居大寨者称※“爷头苗”,居小寨者称“洞崽苗”
见“属珊军”(2306页)。
藏语音译,吐蕃奴隶制社会中奴隶阶级的统称。此称出现较早,据史载,大约在止贡赞普时已有此种称为“阐”的奴隶出现。至囊日松赞(吐蕃王朝创建者松赞干布之父)时,此种奴隶已成为普遍现象,且从单个奴隶的“阐”,
唐代南诏重要碑刻。南诏赞普钟十五年(唐大历元年,766)立。碑高3.02米,宽2.27米,厚0.58米。阁罗凤之清平官王蛮盛撰文,杜光庭正楷书写。碑文40行,碑阴题名41行,共5千余字。主要记载南诏初
见“耶律吴十”(1312页)。
?—1669清朝将领。满洲正白旗人。他塔喇氏。谭拜子。顺治七年(1650)袭父二等男爵,寻晋一等男兼一云骑尉。十五年(1658),署副都统。随宁南大将军罗讬自湖南征贵州,定贵阳等。十六年,移师荆州。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