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鲁忽歹
即“巴儿忽”(407页)。
即“巴儿忽”(407页)。
高车姓氏。本漠北高车一部落。据《元和姓纂》及《通志氏族略》所述:“斛斯氏其先居广漠,代袭莫弗大人,号斛斯部”。归北魏后以部名为氏。原作斛粟氏,后改斛斯氏。初居于代北(今山西恒山及河北小五台山以北地区)
见“别里古台”(1070页)。
族名。哈尼族他称。分布于云南元江以南思普一带。倪蜕《云南事略》谓元江倭泥(哈尼)黑白二种。道光《云南通志》引《伯麟图说》:镇沅州的哈尼族属之,普洱府属思茅有之。道光《普洱府志》卷28、黑窝泥,宁洱(普
清代有关郭罗克藏族的各项规定。乾隆九年(1744),经川陕总督公庆奏准,内容为:郭罗克各寨穷苦者有牛无资,可酌量借给;打牲立期制,每年五六月打牲一次,九至十二月在本境近地打牲,按寨分班,每起多至10名
拉祜语音译,意为“小老头”。旧时云南省澜沧县木戛地区拉祜族对18—19岁仍未成亲的小秋子的泛称。称这个年龄未嫁的姑娘为“牙迷哈毛”,意为“老姑娘”。解放前拉祜族盛行早婚,男性一般15—16岁,女姓一般
一作“豆代可汗”,即“社仑”(1171页)。
参见“山哈”(118页)。
?—1650清初将领。满洲镶黄旗人。郭尔罗氏。世居沾河地方。沾河寨主常舒之孙,察哈喇之子。皇太极时期,官至固山额真,兼管牛录。顺治元年(1644),随睿亲王多尔衮入山海关,败农民军李自成部,追至庆都县
即“榜什”(2420页)。
高山族语音译,意为“土地所有者”。旧时台湾高山族排湾人地区村社头人。世袭。可向村民征收农租、猎租、渔租、水租等,及征派各种劳役。自己不参加劳动,靠剥削为生,有些大头人辖数村社至十数村社,且有领主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