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速堇
见“耶律敌烈”(1318页)。
见“耶律敌烈”(1318页)。
南北朝时敕勒所建政权。因其众所乘之车,车轮高大、辐数至多得名。过着逐水草而居的游牧生活。原分布于今贝加尔湖以南鄂尔浑河、土拉河一带,役属于柔然。北魏太和十一年(487),漠北高车副伏罗部首领阿伏至罗因
清末将领。字丽生。四川巴县(今属重庆市)人。回族。咸丰(1851—1861)间,从成都回族将领虎嵩林镇压太平天国起义军,转战湖北、安徽、江西诸省,累官至总兵。署浙江杭州协副将。咸丰十年(1860),统
392—423北魏皇帝。409—423年在位。字木末。鲜卑拓跋氏。太祖※拓跋珪长子,为刘贵人所生。道武帝天兴六年(403),封齐王,任相国,加车骑大将军。因母按旧俗赐死,哀不能自胜,触怒珪,被迫逃匿于
建州女真诸部之一。又称完颜部、王家部。位于今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兴京老城镇东北,吉林省通化市西南王家大堡附近。辖地在佟家江及新开河、富尔等江流域,以农猎为生。明万历十六年(1588),被努尔哈赤收服。
?—1511明代云南武定土官。本名阿英,字时杰。彝族。土知府矣本庶子。兄、土知府金甸死后无子,英于弘治元年(1488),袭替,为武定土知府。三年,奉例赐姓凤,晋中宪大夫。十一年(1498),差人赴京贡
清和民国初期鄂伦春族以※乌力楞”或※“安嘎”(一作阿那格)为单位出远猎的领导者之一。一作“乌纠尔达”,鄂伦春语音译。由同猎者全体成员选举产生,为※“塔坦达”(狩猎长或家族长)的副手,故有的地区称“小塔
见“吕光”(775页)。
古族名。西周至战国时对长江中下游以南地区少数民族的泛称。亦称※荆蛮、蛮荆或南蛮。其地域包括今湖北清江流域、湖南沅江、澧水流域、洞庭湖西北部以及黔、桂、赣与相邻的地区。唐、虞、夏之际,其民属九黎之三苗部
见“蒙古源流”(2337页)。
清代对高山族“番社”中孚有声望的老者称谓。不属村社头人,但重要社务如通事、土目的禀举或请斥革,村社公有土地的给垦或典押等,常由他们签名认许,社内争执,通事、土目也常会同他们予以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