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时新疆维吾尔族的封建统治制度。“伯克”原为突厥语,意为“王”、“首领”、“头目”、“统治者”、“官吏”、“老爷”、“先生”。后为维吾尔族所沿用。一般认为唐代文献中的“匐”,即其异译。为世袭官号。大小
见“阿真同真卫”(1237页)。
佤语、拉祐语音译。意为“富有者”。解放前云南西盟佤族地区原始公社解体过程中产生的富裕阶层。占有较多的生产与生活资料,但不是所有富裕户都是“珠米”,必须出资先剽相当数量的牛以后,才能得到群众公认。除本人
见“龙仔”(493页)。
唐代设置于西域地区的羁縻机构。高宗显庆元年至龙朔元年(656—661),以护密多国摸逵(一作摸廷、摸达)城(约位于今帕米尔瓦罕)置。以其王为都督,职位世袭。下辖钵和州。隶安西都护府管辖。
见“和宁路”(1445页)。
?—1900清朝宗室。满洲正蓝旗人。礼部侍郎宝廷子。字伯茀、菊容。光绪十四年(1888)举人。二十四年(1898)进士,选庶吉士。愤国势,八旗人才不济,日衰,撰《劝八旗官士文》。立知耻会,励以自强。由
见“脱罗”(2079页)。
内蒙古伊克昭盟对成吉思汗陵的祭祀之一。每年于三月二十日举行。全盟各旗备办八羊一马,组成一九厚礼,供献“八白室”(成吉思汗灵寝),以示结束九九八十一个凶兆的意思。祭祀时献哈达、圣酒三蛊,泼撒食物,紧闭伊
即“谈马颜”(195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