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忒语,“临时”之意。准噶尔统治天山南路时在南疆各城征收的一种赋税。无一定数额。每城或4千、5千腾格(白银1两)不等。据说此税是供准噶尔官员充当差使时的经费。
位于云南昆明城南回族聚居的顺城街。始建于明初,是昆明地区伊斯兰教重要寺院之一。清康熙、雍正间(1662—1735)重修。咸丰、同治间(1851—1874)毁于兵燹,光绪间(1875—1908)重建,1
见“宗”(1523页)。
见“耶律弘基”(1308页)。
元武宗海山年号。1308—1311年,凡4年。
书名。清刘靖(字畅亭,号原圃,河南新乡人)撰。1卷。乾隆二十四年(1759)作者任云南顺宁(今凤庆县)知府,因作此书。是书收入《小方壶斋舆地丛钞》中仅10条,然多扼要。所记顺宁土司猛氏,大侯奉氏之事迹
又称舍人。明代,凡受中央政府封敕的少数民族头人或首领,其子孙未承袭父职者,皆为此称。明正统年间(1436—1449),海西女真首领,大批死于卫拉特蒙古也先之乱,明廷所赐玺书尽失。其子孙因无祖、父授官玺
游记。1篇。明董传策(字原汉,松江华亭、今属上海人)撰。是篇专记广西漓江(府江段)两岸景色及少数民族社会情况。谓:“彼中洞丁招主,往往衅状相通。今昭平建设土巡检司,亦略扼其咽吭。谓宜听诸土官报效,兵自
见“仳俚伽帖木儿”(815页)。
见“刺山卫”(158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