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八字典>历史百科>民族起源>对偶婚

对偶婚

由一男一女在或长或短时期内结成的不牢固的婚姻形式。亦称偶婚、个体婚。萌牙于旧石器时代晚期,盛行于新石器时代。属群婚向一夫一妻婚过渡的中间环节,自身无独特的亲属制度。对偶婚通常有早、中、晚三个发展阶段:在早期,夫妻双方分属两个氏族,不组成同居共炊的家庭,由丈夫夜晚走访妻子的方式过夫妻生活。一个男子在若干女子中有一个主妻,一个女子也在若干丈夫中有一个主夫。双方结合自愿,分离自由,地位完全平等。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女方在生产生活上的需要,对偶婚发展到中期阶段,男子须离开本氏族,移居妻家,同妻子、儿女组成母系对偶家庭。妻子为家庭核心。丈夫不算妻方氏族成员,生产生活上仍与自己母家保持着紧密联系,死后归葬母方氏族墓地。这一时期的特点是夫妻地位基本平等,双方都或明或暗有自己的情人,无独占的同居,常因些微小事即解除婚约。随着农业、畜牧业和手工业的发展,男子在社会和家庭中地位增强,并逐渐将私有财产集中到自己手中。到对偶婚晚期,由男子从妻居转为女嫁男娶。丈夫成为家庭的中心,妻子处于从属地位。丈夫对妻子已产生独占要求,而自己则不受任何约束。由于此时群婚残余尚存,独占同居很难实现,离婚与再婚比较频繁。对偶婚为父系氏族和一夫一妻制的形成创造了条件,并推动人类社会向文明社会迈进。其残余普遍存在于我国汉族和少数民族中,如古代的高山族、壮族、近代的永宁纳西族、永宁普米、基诺、布朗、他鲁(彝族支系)、叶车(哈尼支系)、藏族等,不同程度地保留着访宿的对偶婚形式;部分汉族和一些少数民族,直至20世纪50年代,则仍然保存有从妻居或从夫居的对偶婚残余。

猜你喜欢

  • 茂隆银矿

    又称茂隆银厂。清乾隆(1736—1795)初由云南省石屏县汉人吴尚贤在阿佤山西北部的班洪、班老一带开办的大型银矿。周围百余里,矿工二三万(有说十余万)大都为招募的贫苦汉人,每年向清政府纳税银数千两。矿

  • 百夷传

    书名。1卷。钱古训(号坚斋,浙江余姚人)、李思聪(湖广桂阳人)撰。成书于明洪武年间。二人均为洪武时进士,同官行人司行人。洪武二十九年(1396)奉使缅甸及百夷(今云南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境),调解云南

  • 马明心

    1719—1781中国伊斯兰教哲赫林耶派创始人。亦作马明清或马明新,字复生,名真卫。经名伊卜拉欣,道号“维尕耶·屯拉海”(意为“维护主道的人”)。回族。祖籍甘肃阶州(今武都县),后迁金县(今榆中县)马

  • 尔阿个索坡策

    彝语音译。意为土地出租者不供应种子,佃种者交纳粮食产量的1/3为地租。旧时流行于四川凉山美姑巴普、三河以达地区彝族奴隶社会中的一种剥削制度。属于实物地租活租,多实行于高山轮歇地,休耕期间不纳租。出租者

  • 代王

    金封爵,次国一字王号。天会中(1123—1135)太宗子完颜宗雅、皇统中(1141—1149)太祖孙完颜充先后受封。辽阳渤海人高桢,天眷中(1138—1140)亦以镇压奚、霫军民及警卫中京,进封代王。

  • 木里安抚司

    明、清四川藏族土司名。清雍正七年(1729),六藏图都喇嘛归清,清廷准其承袭明时木里安抚使职,颁给印信、号纸,后隶盐源县(治今四川盐源县东北卫城)会盐营。住牧木里(今木里藏族自治县)。嘉庆至道光间(1

  • 兀鲁特

    见“兀鲁”(107页)。

  • 上京银币

    现仅见铸有契丹大字的银币。1977年5月于辽上京(今内蒙古巴林左旗林东镇南)遗址处发现,现藏该旗博物馆。圆形方孔,直径4厘米,正面铸契丹大字4字,一说意“天朝万顺”;背面刻契丹大字8字,两字一组,为后

  • 托新卫

    见“塔赛卫”(2159页)。

  • 康奴族

    党项部族名。地在镇戎军(今宁夏固原县)境。首领��移,本附属于拓跋部首领李继迁,因不堪压迫,闻宋朝下诏招抚,宋景德元年(1004)四月,率部属投附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