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籍户
即“宫户”(1749页)。
即“宫户”(1749页)。
蒙古语音译,“宝得”意为“大牲畜”,“阿勒巴”意为“赋税”。蒙古僧俗封建主向属下牧民征收的一种赋税。征收标准是以出计入,而不是量入为出。将牧民应支纳赋税的各种牲畜,按一定数量和价格折算成若干纳税单位※
1374—1432藏传佛教帕竹噶举派僧人。《明史》作吉剌思巴监藏巴藏卜,又称扎巴坚赞贝桑波。藏族。其祖绛曲坚赞为帕竹政权首脑,势力显赫。8岁任泽当寺主,11岁辞任,赴乃邬栋孜任万户长职。明洪武二十一年
①(1286—1368)元朝宗室。又译铁木儿不花。蒙古孛儿只斤氏。※忽必烈孙,镇南王脱欢第四子。泰定二年(1325),兄脱不花卒,侄孛罗不花年幼,遂嗣为镇南王。致和元年(1328),应怀王图帖睦尔召至
民国时期服役于国民党军队的鄂伦春、鄂温克、达斡尔等族的猎民为所在部队上司(俗称“东家”或“掌柜”)打猎,故称。一般在夏季打鹿茸和犴茸的红围期行之,猎期3个月。由“东家”召集,自愿参加,因参加猎民只需带
清代准噶尔部侵扰西藏战役之一。康熙五十六年(1717),准噶尔部策妾阿拉布坦借口送婿噶尔丹丹衷(拉藏汗子)及女博托洛克返藏,遣大策凌敦多布率兵6千袭击西藏。拉藏汗与眷属、大臣正避暑于达木,令噶伦颇罗鼐
见“罗苴子”(1416页)。
?—1551明嘉靖年间苗民起义首领。贵州铜仁(治在今铜仁县)人。苗族。※龙子贤、※龙母叟等率领的腊尔山苗民起义失败后,于嘉靖二十七年(1548),与苗民吴黑苗等率领腊尔山苗民起义,继续与明军斗争,俘获
西藏地名。即今羊卓地区元明代译称。地在今后藏羊卓雍湖畔,今属浪卡子县境。元为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明时称乌思藏俺不罗寨。洪武十八年(1385),设行都指挥使司,委都指挥佥事司其事。
明代藏区土司机构名。洪武七年(1374)十二月置。辖地在今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境。与内地政治、经济、文化往来密切,贡使进京初以每年一贡,领取朝廷给与的勘合,於四川比号,从雅州(今雅安)入朝。成化后,3年
1778—1825清代青海隆务寺高僧。藏族。生于曲麻地方。入隆务大寺学习,后成大学者,从才贡喇嘛受具足戒,学风严谨。从仲哇·洛桑嘉措聆听密法。在拉卜楞寺侍奉贡塘·嘉贝样活佛,任隆务寺堪布先后达10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