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水城旧石器文化遗址”(425页)。
?—1830清代新疆维吾尔族王公。一译哈第尔。乌什人。清郡王衔贝勒※霍集斯第四子。乾隆四十六年(1781),受命袭父爵,赐乾清门学习行走。五十四年(1789),任镶红旗蒙古都统。嘉庆四年(1799),
藏语音译。原西藏地方政府管辖下牧区基层组织的执事之一。任期不等,在甲本(百夫长)领导下,负责征收各种差税和※“其美”租,每年召集本部落牧民清算各项差税及“其美”租的支出帐,三年清点一次本部落的牛、羊数
1833—1893清末回民起义首领。字旭峰,又名崖三。陕西凤翔府崔家洼人。青年时性纯笃、刚方,处事公道,闻于乡里。同治元年(1862)陕西回民任武等起义,组织回民马队以响应,被推为关中西部(凤翔府)回
见“旦利皆部”(551页)。
位于内蒙古东部,松辽平原西侧,北起黑龙江右岸之漠河,南止西拉沐伦河上游,从东北向西南绵延,全长1400余公里,宽约150—300公里。以洮儿河为界,为分南北两段,北段长约670公里,山林低而宽,海拔1
河西回鹘驻牧于沙州(今甘肃敦煌)地区的一部。参见“河西回鹘”(1507页)。
见“乌古部”(332页)。
傣语音译。又称“昆勒贯”,意为“当官人的议事会”,即贵族议事会。旧时西双版纳勐笼土司的一种较原始的民主议事会组织。由司署的“四卡贞”、“八卡贞”等主要官员和由土司远亲担任的土司司署所在地的村寨头人参加
即“完颜阿离补”(116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