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娑府
见“婆娑府路”(2128页)。
见“婆娑府路”(2128页)。
彝语音译。意为被抢来或买来的汉族人。系辱蔑之词。解放前,在四川凉山金阳等彝族地区的一种奴隶。等级地位同于※呷西,没有任何自由,可被主子随意买卖或屠杀,隶属于※节伙、※布尔杂补等。民主改革后,等级制度被
契丹王朝所置官卫名。契丹语称作“阿思斡鲁朵”(“阿思”意为“宽大”,“斡鲁朵”意为“宫”)。为辽道宗※耶律洪基所置宫名。宫卫制是契丹一种特殊的政治制度。《辽史·营卫志》:“辽国之法:天子践位置宫卫,分
1633—1687清朝大臣。满洲正白旗人。佟佳氏。顺治九年(1652)翻译进士,分内院学习。十三年(1656),授国史院侍读。康熙三年(1664),迁宏文院侍读学士。九年(1670),定内阁翰林院官制
书名。贵州地方志书。24卷。明王来贤、陈尚象修纂。明万历二十五年(1597)成书。内容记贵州省及各府州县的建置沿革、名胜古迹、政治、经济及少数民族的特殊风俗等。其中卷一、二记省会沿革、名胜、城廓、公署
部分台湾高山族人贮藏野兽头骨(主要是腭骨)的竹木架子。如部分泰雅人、布农人和阿里山曹人在居屋外建一小屋,内置竹、木构成的架子,将狩猎来的野兽头骨陈列架上,狩猎工具也贮藏于此,并视为猎神的处所,禁止妇女
?—1737清朝大臣。满州正白旗人。姓他塔喇氏。初由官学生补工部笔帖式。康熙三十九年(1700),受命监修减水坝。以缓武清县筐儿港水患。补工部主事。五十年(1711),监修引河前崖及减水坝前等各项水利
藏族地区的住房。流行于西藏、四川、青海等藏族地区。用石块或砖砌成约三四尺厚的墙,以木作柱,楼层间用木板相隔,平顶,一般为2层,富者有3—4层的,底层为牛马厩或仆人住处,二层以上住人,最高层为佛堂,房屋
元朝封爵。一说列为诸王第六等级封号之一,授龟纽银印。延祐二年(1315),太宗子阔端后裔脱火赤受封。
见“昂邦”(1412页)。
内蒙古地区寺庙名。乾隆九年(1744)建。位于内蒙古萨拉齐之东。嘉庆三年(1798),因遭雷击起火被毁。十一年(1806),重建。经堂、佛殿墙壁,皆为磨砖对缝的精工建筑,大殿门楣悬有藏、蒙、汉三体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