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边
珞巴族对借债户的称谓。亦作纳觉。珞巴语音译,意为“送还”、“酬谢”。其因天灾人祸、宗教祭祀等陷于入不敷出而举债。一般以等价物偿还,也有以工抵债而充当佣工,并有少数遂成长工,但无人身依附关系,其等级地位不变。
珞巴族对借债户的称谓。亦作纳觉。珞巴语音译,意为“送还”、“酬谢”。其因天灾人祸、宗教祭祀等陷于入不敷出而举债。一般以等价物偿还,也有以工抵债而充当佣工,并有少数遂成长工,但无人身依附关系,其等级地位不变。
见“杜尔伯特部左翼汗旗”(962页)。
藏语音译,“本”意为“官”,“七本”即“七官”,为唐代吐蕃七种主要职官的统称。各有职司,分别掌管吐蕃社会各具体经济部门或行政事务。据《德乌佛教史》载,“七本”依次是:域本(地方官)、玛本(武官或军官)
西域古地名。始见于《汉书·西域传》。西汉时为西域都护治所。西距龟兹300里,南至渠犁330里。据《汉书》所记四至道里,当位于今新疆轮台县东策云(策大雅、策特尔)。神爵二年(公元前60年),置西域都护,
撒拉族民间弹拨乐器。流行于青海循化、化隆及甘肃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等地。据《清实录》载,其制作在清代“以铁为之”。今系以铜或银打制而成,呈马蹄形状,直径约1寸左右,重不到5克,中间放置一根又
汉武陵郡境内五条溪流总称,由今湖南沅江支流组成。五溪所指,各家不一。据《水经·沅水》载:“五溪谓雄溪、溪、力溪、无溪、酉溪”;《汉纪》引《水经》则记为:雄、ᖡ
即“阿史那思摩”(1233页)。
即“总统伊犁事宜”(1745页)。
明末康区甘孜北白利地区土司。又称白利屯月杰布。藏族。崇信本教,反对佛教,曾将萨嘉、格鲁、噶举、主巴、达垅巴及宁玛派等诸大德关入狱中,加以迫害,并以武力占领德格、邓柯、那雪六部、昌都及类乌齐等地,对西藏
参见“孜洛布扎”(1265页)。
1743—1796清代学者,历史编纂学家。浙江余姚人,字与桐、二云,号南江。乾隆进士。深通训诂,尤长于史学。历充国史馆、四库馆、三通馆纂修官,国史馆提调、翰林院侍讲学士兼文渊阁直阁事等官,参与及负责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