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
见“北周律令”(534页)。
见“北周律令”(534页)。
见“呕罕河卫”(1067页)。
即“水达达”(424页)。
明代东蒙古科尔沁(好儿趁)部领主。一作孛罗海。孛儿只斤氏。元太祖※成吉思汗弟※哈撒儿后裔,※锡古苏特长子。约景泰三年(1452),父被瓦剌首领也先所杀,本人被羁留瓦剌,险遭也先杀害。后被高丽的喀喇沁太
?—532北魏末年将领。北秀容(今山西朔县西北)契胡(羯胡)。尔朱氏。并、安二州刺史尔朱侯真孙,华州刺史尔朱买珍子,尔朱荣从弟。永安(528—530)中,为荣府长史。元晔立,为侍中。普泰元年(531)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三年(1405)八月,与※屯河卫同时建立。其地在今黑龙江省牡丹江支流五道河流域。万历二十一年(1593)五月,神宗曾宴赏海西、安河等卫指挥歪卜等八十五名朝贡者。
贵州彝文史书。流传于黔西北地区。成书较早,完成于清初,具体时间和作者不详。主要记叙黔西北彝族从远古至吴三桂入黔后的历史事件,并记录了与清朝统治者多次战争的概况。
金大臣。本名孛迭。契丹族。耶律氏。辽宗室子。初仕辽,年24,以战功累迁同知点检司事。谏阻辽天祚帝谋奔于夏,不听,遂窃取辽帝厩马降金。领谋克从军,随完颜宗翰等经略西方。太宗天会(1123—1135)初,
蒙文史籍中指蒙古及其周围地区的民族或国家。亦译作五色国或五色四裔。一说出自佛教的“五方色”,指东方黄,南方赤,西方白,北方黑,中央青。※《大黄史》等书称,五色者,青蒙古,白高丽,黄回回,红汉人,黑西藏
?—1451明景泰年间苗民起义首领。贵州兴隆(今黄平)人。苗族。景泰元年(1450),自称苗王,率数万苗众反征粮征款、滥派杂役,攻城池,杀官吏。围兴隆、新添(今贵定)、平越(今福泉)、清平(今凯里)等
见“药杀水”(160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