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知州
官名。明代在少数民族地区所置世袭土官。以当地豪强为之(直隶州视如府,属州视如县),秩从五品。掌本州军民事务。颁给铜印、诰命、冠带。使其保持故俗,谨守疆土,抚绥土民,缉捕盗贼,进贡物,纳租赋,供征调,助官军讨叛伐逆,无相携贰。考核、品级、承袭、革除、升迁、降调等事宜归吏部文选司。清沿明制,仅于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改直隶知州为正五品。自明朝起,部分改土归流。
官名。明代在少数民族地区所置世袭土官。以当地豪强为之(直隶州视如府,属州视如县),秩从五品。掌本州军民事务。颁给铜印、诰命、冠带。使其保持故俗,谨守疆土,抚绥土民,缉捕盗贼,进贡物,纳租赋,供征调,助官军讨叛伐逆,无相携贰。考核、品级、承袭、革除、升迁、降调等事宜归吏部文选司。清沿明制,仅于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改直隶知州为正五品。自明朝起,部分改土归流。
见“玄城卫”(623页)。
?—528北魏宗室。字儁兴。鲜卑元氏(拓跋氏)。太武帝※拓跋焘玄孙,中山王※元英之子。自员外郎迁羽林监、通直散骑常侍、冠军将军、给事黄门侍郎。与从侄清河王元怿过往甚密。正光元年(520),怿被领军元叉
?—1390元末明初湖广施南道土官。土家族。元末为施南道(治今湖北宣恩县)宣慰使。洪武四年(1371),遣弟覃大旺、副宣慰使覃大兴赴朝,纳元所授金虎符。十五年(1382。一说十六年),改施南道宣慰司为
①(?—1712)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萨玛第子。康熙二十五年(1686),嗣额尔德尼济农号。遣使向清入贡。受康熙帝命,调解札萨克图汗成衮与土谢图汗察
见“处和部”(588页)。
?-1295伊儿汗国第六代汗。又译伯都、八的。蒙古孛儿只斤氏。※旭烈兀汗孙,塔剌海子。自阿鲁浑汗时,受命辖报达(今伊拉克巴格达)。因谦恭端庄,不滥用权力,世祖至元二十八年(1291),阿鲁浑卒后,部分
即“奕”(1719页)。
苗族民歌。多为揭露官吏、地主或商人剥削、欺压百姓及民众奋起反抗等内容。大都包括起义斗争经过或颂扬民族英雄等内容。如《张秀眉之歌》(又称《十八年反政》)、“九松之歌”、“吴八月之歌”等,都真实地反映了历
辽、金时女真诸部族之一。下辖三十个分部。详见“纥石烈”(945页)。
见“忽儿海卫”(148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