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州判官
官名。州判官为知州行政助理,分掌粮粟、屯田、水利、巡捕、牧马等事,秩从七品。明代亦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土州置此官,以当地首领为之。令其谨守疆土,附辑土民,修职贡,供征调,无相携贰。颁给铜印、敕书,赐冠带,准世袭。有关考核、晋升、降调、革除事宜隶吏部。为数甚少,仅云南镇南、北胜、南安州各1名,贵州省普安州1名。清代称※土州判。
官名。州判官为知州行政助理,分掌粮粟、屯田、水利、巡捕、牧马等事,秩从七品。明代亦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土州置此官,以当地首领为之。令其谨守疆土,附辑土民,修职贡,供征调,无相携贰。颁给铜印、敕书,赐冠带,准世袭。有关考核、晋升、降调、革除事宜隶吏部。为数甚少,仅云南镇南、北胜、南安州各1名,贵州省普安州1名。清代称※土州判。
清代藏传佛教高僧。亦名扎巴坚赞。青海藏族。17世纪中至18世纪初人。生于凉州(今甘肃武威)加多。曾赴西藏学经,通晓显密经典,五世达赖授以“玛哈班智达”(即“大班智达”、“大学者”)称号及印信。并将五世
古州名。今云南丽江县西北之巨甸。元宪宗三年(1253),么些(纳西)大酋内附,至元十四年(1277),于九赕立巨津州,因其昔为南诏、吐蕃交会之大津渡,故名。自南诏、大理至元代,均为么些族聚居区。《元史
卫拉特蒙古别名。又译卡尔玛克、卡耳梅克、喀耳木克等。其含意众说纷纭,一说词根是蒙古语palim,原意指遗留在皮子上的脂肪或脂肪炼油后剩下之油渣,引申为遗留下来的人们。在中亚突厥语族历史文献及俄文档案等
河西回鹘驻牧于凉州(今甘肃武威)地区的一部。参见“河西回鹘”(1507页)。
见“蒲昌县”(2319页)。
西夏官制职司序列第四等级。包括行宫司、荐人司、南院行宫三司、马院司、西院经治司、沙州经治司、定远县、怀远县、临河县、保静县、灵武郡、甘州城司、永昌城、开边城、三处工院(北院、南院、肃州)、边中转运司(
部分台湾高山族人贮藏野兽头骨(主要是腭骨)的竹木架子。如部分泰雅人、布农人和阿里山曹人在居屋外建一小屋,内置竹、木构成的架子,将狩猎来的野兽头骨陈列架上,狩猎工具也贮藏于此,并视为猎神的处所,禁止妇女
1870—1952近代中国伊斯兰教著名经师、翻译家。字仲明,号秀真,以字行。经名萨里哈。天津塘沽人。回族。父母早亡,由祖父母抚养。少年时以卖烧饼为业,生活清苦。后从师李正先阿訇,学习阿拉伯文及伊斯兰教
旧时内蒙古喀喇沁旗一带蒙古族的一种佛事活动。每年秋后农闲时,各户都要念一天嘛呢。一般是50岁以上的老人集聚在一家,请一位精通蒙文或藏文经卷的年高德劭的老人,称为“嘛呢巴格希”,在屋内西北角供佛、燃香,
见“马文义”(16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