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州判
官名。清代改明时土州判官为土州判,秩从七品。为世袭文职土官。主要管理本辖区的土民事务,修职贡,纳租赋,供证调。颁给印信、号纸、顶戴。其承袭、革除、考核、升擢、降调隶吏部。为数甚少,仅广西阳万州1人,云南新兴州、镇南州各1人。
官名。清代改明时土州判官为土州判,秩从七品。为世袭文职土官。主要管理本辖区的土民事务,修职贡,纳租赋,供证调。颁给印信、号纸、顶戴。其承袭、革除、考核、升擢、降调隶吏部。为数甚少,仅广西阳万州1人,云南新兴州、镇南州各1人。
契丹部落。为※大贺氏部落联盟时期八部之一。唐太宗时,贞观二十二年(648),契丹部落联盟首领※窟哥举部附唐,唐置松漠都督府,改大贺氏八部为十州,以芮奚部为※徒河州(一作徒何州),以该部※辱纥主(部落首
碑铭。清乾隆二十年(1755),清高宗弘历撰,以满、汉、蒙、藏4体文镌刻,现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昭苏县西北格登山。通体为四言韵文,记述清军进征伊犁、喀喇巴图鲁阿玉锡等引兵夜袭敌营经过。为研究清军平定准噶
西夏学校之一种。教授汉学。自夏景宗李元昊创建蕃学后,汉学日趋衰落。崇宗贞观元年(1101)御史中丞薛元礼上书,请求尊行儒教,崇尚诗书,重视汉学。李乾顺采纳其议,命于蕃学外建此学,设教授,收弟子300,
见“帖木儿汗国”(1397页)。
见“斜离底”(2076页)。
亦作“里人”。古代岭南地区少数民族泛称,古先为百越一支。见于东汉至隋唐史籍,自三国时开始分布在苍梧、郁林、合浦、宁浦、高凉等郡,相当于今广东西南及广西东南地区。或谓某一部分在汉时称乌浒人,至唐称黄峒蛮
近代伊斯兰教写经书法家。天津市人。回族。清末民初人。出身宗教世家。祖、父皆善写阿拉伯文经书。幼承家学,研习《古兰经》及阿拉伯文书法。刻苦努力,历年不辍。继承遗矩,博采众长,成一家风格。且毛笔、改兰书法
?—1930民国初入藏官员、早期藏学开创人之一。初为浙江武备学堂毕业生,清宣统元年(1909)十二月,随钟颖所率之川军入藏,任陆军士兵第一营管带,后补授步队正军校。1911年辛亥革命暴发,川军内讧时,
?—428十六国时期西秦国君。又作乞伏炽盘。陇西鲜卑人。※乞伏乾归长子。西秦太初六年(393),立为太子。十三年(400),西秦为后秦所败,失国,入质于南凉秃发利鹿孤。晋元兴元年(402),奔其父,降
一种简陋住房。以外形呈马鞍形得名。本为北方汉族旧时流行的一种茅舍,鄂温克、赫哲等族在由住※撮罗子采用今式民房前部分民户也曾住过。赫哲人称※卓。今内蒙古阿荣旗的鄂温克人在19世纪中叶前后以其作为住屋,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