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左翼右旗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在都尔根诺尔之南,东至沙尔丹接本部左翼左旗及军台界,西至库克赛尔接本部中右翼末旗及中后右翼左旗界,南至得尔毕乌兰赛尔接本部左中旗及右翼后旗界,北至察汉赛尔接军台及札哈沁游牧界。有佐领1,会盟于札克必拉色钦毕都哩诺雅尔盟。康熙二十九年(1690),达尔玛什哩珲台吉乌巴岱长子卓特巴附清,授札萨克,翌年封多罗贝勒。孙诺尔布班第于雍正十二年(1734)纵属夺军粮,降镇国公。乾隆四十六年(1781)议叙,诏以札萨克镇国公世袭。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在都尔根诺尔之南,东至沙尔丹接本部左翼左旗及军台界,西至库克赛尔接本部中右翼末旗及中后右翼左旗界,南至得尔毕乌兰赛尔接本部左中旗及右翼后旗界,北至察汉赛尔接军台及札哈沁游牧界。有佐领1,会盟于札克必拉色钦毕都哩诺雅尔盟。康熙二十九年(1690),达尔玛什哩珲台吉乌巴岱长子卓特巴附清,授札萨克,翌年封多罗贝勒。孙诺尔布班第于雍正十二年(1734)纵属夺军粮,降镇国公。乾隆四十六年(1781)议叙,诏以札萨克镇国公世袭。
渤海王国置。为东京龙原府所辖4州之一,领洪贺、送城、吉理、石山4县。辽灭渤海后,其民被迁至今辽宁凤城、岫岩县一带,仍以原州名置州,县皆废。
1850—1869清代喀尔喀蒙古哲布尊丹巴系第七代活佛。法名凯珠布丹桑(一译架伊兹蒲丹占)。加佛教传说的十五位先世,亦称第二十二世。一说生于道光二十九年(1849)。藏族。拉萨附近的俗人米谷玛耳之子。
广西瑶族聚居区之一。位于今都安瑶族自治县境西北,东界下坳、保安,西临红水河,南邻都阳、雅陇,北接板升。广西有名石山区,人们只能在狭谷或盘谷即所谓“峒场”种植庄稼和建立居民点。传说瑶族迁入此地已有三四百
明代哈尼族土司。隶临安府思陀长官司。今属云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因其地有左能山,故名。明洪武(1368—1398)中,哈尼人吴蚌颇率众开辟荒地,众推为长,后调御安南有功,以所开辟地为一甸,授副长官司
即“程阳桥”(2235页)。
1647—1712清朝将领。满洲正白旗人。纳穆都禄氏。喀尔图之子。初任骁骑校。康熙十年(1671),擢一等侍卫兼佐领。三十年(1691),奉命安辑喀尔喀蒙古归附人众,擢正白旗满洲副都统。三十五年(16
见“楛矢石砮”(2164页)。
苗族婚俗。青年男女幽会时使用的草制标记。流行于湘西地区。相传为娘纪、娘巴两姐妹向情人传递自己的行迹而始创。具体内容是:青年男女约定幽会地点后,先到者用草作一标记,表示自己的方位。后至者也要作一标记,表
?—447北魏宗室。鲜卑拓跋氏。太武帝※拓跋焘子。太平真君三年(442),封晋王,加车骑大将军。五年,督高平、凉州诸军讨吐谷浑慕利延。军至乐都(今青海乐都县),间道行抵大母桥,出其不意袭破之,使慕利延
布依族旧时葬俗。亦称“砍替”、“砍历”、“做戛”、“打戛”。流行于贵州布依族民间。其俗:老人死后,在出殡前,其子女便牵1条大水牛(黄牛或马亦可),拴于“鬼场”的1根“鬼桩”上,孝男女在巫师率领下,绕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