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尔喀土谢图汗部左翼中左旗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阿尔泰军台之西。东接军台,西至本部左翼末旗界,南达察布齐尔,北抵本部左翼后旗。有佐领1。会盟于汗阿林盟。固噜什喜从子逊笃布,初授协理台吉,隶从子郡王敏珠尔多尔济旗。雍正十年(1732),以率兵掩击准噶尔功,授札萨克一等台吉。乾隆二十一年(1756)赐公品级。次年因私赴乌梁海购马,削公品级,子三笃克多尔济袭。四十六年(1781)诏世袭罔替。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阿尔泰军台之西。东接军台,西至本部左翼末旗界,南达察布齐尔,北抵本部左翼后旗。有佐领1。会盟于汗阿林盟。固噜什喜从子逊笃布,初授协理台吉,隶从子郡王敏珠尔多尔济旗。雍正十年(1732),以率兵掩击准噶尔功,授札萨克一等台吉。乾隆二十一年(1756)赐公品级。次年因私赴乌梁海购马,削公品级,子三笃克多尔济袭。四十六年(1781)诏世袭罔替。
清道光年间,湖南江华一带瑶民不堪忍受官府和奸商的压迫和剥削,以赵金龙、赵福才等人为首,于十一年(1831)冬,在江华河口发动瑶民武装起义,攻占江华锦田司官署,杀死当地贪官20余人,先后在洪江冲和池塘圩
书名。明回回人※李贽(1527—1602)撰。20卷。为李氏诸书之选集。卷1—13为《答书杂述》,亦即《焚书》;卷14—17为《读史》,即摘录《藏书》中史论部分;卷18、19,为《道原录》,即《说书》
?—1864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维文史籍称阿合买提王伯克。库车人。郡王伊萨克子。道光七年(1827),授六品伯克、二等台吉。后署阿克苏阿奇木伯克。时值玉素普和卓率浩罕兵入侵,以捐粮马助官军,授一等台
①满族姓氏。又作巴雅拉、巴雅喇、摆雅喇。世居虎尔哈部。地当今黑龙江省瑷珲县沿黑龙江左岸、宁安县、东宁县、吉林珲春西及松花江下游地区。清天聪至崇德年间(1627——1643),曾向后金贡貂皮、狐皮。后编
古城名。故址在今山西离石东北。东汉光武帝建武二十六年(公元50年),南匈奴呼韩邪单于为北匈奴蒲奴单于所败,奉汉诏,率部入居西河郡美稷县(今内蒙古准格尔旗)西北。顺帝永和五年(140),南匈奴左部句龙王
高句骊国官号。见于《北史》、《周书》、《隋书》三史本传,为高句骊国12等级“大官”中的第六级,位于※“意侯奢”之下,※“太大使者”之上,与诸官分掌内外事。其他正史皆不载其名。
书名。明代朱九德撰。成书于嘉靖三十八年(1559)。编年体。按时序记载三十二年(1553)至三十八年间所耳闻目睹倭寇骚扰闽、浙、苏、松诸地情况及明军与各族人民共同抗倭经过。书中提及湖广土兵抗击倭寇过程
摩崖名。金大定七年(1167)以女真字刻于摩崖上,追述收国二年(1116)在番儿必罕设立谋克事。因位于吉林省海龙县(今梅河口市)小杨树乡庆云堡村,故又名“海龙女真国书摩崖”、“杨树林女真国书摩崖”等。
汉(匈奴)刘粲年号。318年7—8月,凡1年。
?—474北魏大臣。匈奴人。本姓独孤氏,后改刘姓。曾祖刘敦,初为方面大人;父刘娄,为冠军将军。以少壮健,勇果善射,受宠于魏太武帝拓跋焘拜羽林中郎,赐爵昌国子,加振威将军。拓跋焘病死后,因拥立文成帝拓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