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伯克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语源不详。一说来自托忒语“布”。因维吾尔人旧着输布于准噶尔,因以称其输粮赋之官。一说来自汉语,因其曾以纺织品向清朝政府交纳赋税,故称。职司征收粮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四至六品顶戴。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语源不详。一说来自托忒语“布”。因维吾尔人旧着输布于准噶尔,因以称其输粮赋之官。一说来自汉语,因其曾以纺织品向清朝政府交纳赋税,故称。职司征收粮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四至六品顶戴。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西汉时匈奴将领。※虚闾权渠单于正妻颛渠阏氏之弟。汉宣帝神爵二年(前60),单于卒,与颛渠阏氏合谋,乘诸王未至之机,共立右贤王屠耆堂为握衍朐鞮单于,深受新单于宠信。四年,为呼韩邪单于击败,逃奔握衔朐鞮弟
官名。战国时称主客,秦及汉初称典客,为九卿之一。主司外宾及少数民族事务。汉景帝时改称大行令。武帝以后称大鸿胪。其属官有行人、译官等。隋唐时设有典客署,属鸿胪寺。
北宋广源州雷火峒壮族首领。嘉祐二年(1057),被桂州知州肖固招抚,受封忠武将军,知雷火峒,又补其子知温闷峒。七年(1062),父子上书以所领雷火、计城诸峒属县官,永为王民。诏赐耕牛、盐、彩,被封顺安
见“阿哈玛法”(1227页)。
见“都掌蛮”(1816页)。
见“惰塔”(2273页)。
渤海国第二世王大武艺的谥号。取意于其人在位期间,南敌新罗,并与唐抗争,北讨黑水靺鞨,拓疆辟地,使周围许多部族畏臣之,一生以武功著称。武艺于唐开元二十五年(737)死后,其国未报请唐朝廷私自加此谥号。详
唐时南诏初期国务行政机构六曹之一。参见“六曹”(382页)。
?—1796清朝将领。蒙古镶黄旗人。姓额尔德特氏。乾隆三十九年(1774),擢蓝翎长。四十八年(1783),补湖北武昌城守营参将。五十五年(1790),擢贵州安笼镇总兵。六十年(1795)二月,解云贵
1808—?清代藏传佛教活佛、学者。藏族。今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石渠县人。幼年被指认为巴格·桑旦平措的转世灵童。早年出家,毕生讲法修行。曾任西藏甘丹寺第九十任法台。著有《出世法言·莲苑歌舞》,采用诗文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