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玛
东乡语音译,亦作“哲玛其”,旧时东乡族社会宗教组织。系东乡族穆斯林围绕清真寺所组成的地区性宗教单位,并带有民政性质。其范围大小不一,大者包括数个乃至10几个村落的数百户;小者仅包括一个村庄数十户。由伊玛目、学董、乡老管理。伊玛目为清真寺的掌教阿訇,学董由教民选举产生,一般由德高望重者担任。有权召集哲玛的教民会议,商定聘请阿訇和举行宗教祭典活动、修葺清真寺等重大事务。乡老数人协助学董管理寺务,调解民事和婚姻纠纷及哲玛内的事务,亦由选举产生。
东乡语音译,亦作“哲玛其”,旧时东乡族社会宗教组织。系东乡族穆斯林围绕清真寺所组成的地区性宗教单位,并带有民政性质。其范围大小不一,大者包括数个乃至10几个村落的数百户;小者仅包括一个村庄数十户。由伊玛目、学董、乡老管理。伊玛目为清真寺的掌教阿訇,学董由教民选举产生,一般由德高望重者担任。有权召集哲玛的教民会议,商定聘请阿訇和举行宗教祭典活动、修葺清真寺等重大事务。乡老数人协助学董管理寺务,调解民事和婚姻纠纷及哲玛内的事务,亦由选举产生。
?—1454明景泰年间苗民起义首领。四川草塘(今贵州瓮安)人。苗族。景泰三年(1452)二月,自称平天大王,与※韦保等率草塘、江渡等地苗民起义。攻播州西坪、黄滩等屯寨营堡,杀官吏,并联络贵州臻、剖、五
即“延优”(818页)。
即“乌纥”(328页)。
吐蕃王朝传说中的第七位赞普。姓悉勃野。达赤赞普与王妃拉温莫之子。藏书称以其六世祖※聂赤赞普为首的七位赞普为“天墀七王”,其为之一。《敦煌吐蕃历史文书》中无此赞普名。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满州源流考》作色珠伦河卫。永乐五年(1407)正月,女真人首领土成哈等来朝,与喜乐温河等十一卫同时设立。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作萨喇卫,并说清代萨喇河,在宁古塔城(今黑龙江宁安县)南,与图们江布达山相近。
古部落名。隋代分布于葱岭之南。世以女为王,故名。另有小女王,共和国政,史称西女国。女王之夫称“金聚”,不问政事。男子唯以征战为务。妇王死,复以族中贤女二人继为女王及小女王。隋开皇六年(586),遣使朝
旧厅名。在今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盟东部后套平原上,南临黄河。西汉为五原县。东汉初,匈奴南单于曾分部众屯此。清为乌喇特部牧地。光绪二十九年(1903)置厅。1912年改县。乌加河流贯,渠道纵横,灌溉发达
藏传佛教教派之一。藏语“宁玛”意为“旧”或“古”,意即“旧派”,指其传入西藏最早、历史最久,并一直保持古老的宗派传承。因其僧人衣帽尚红,又俗称“红教”。该派主要教法是密教,从赤松德赞赞普(755—79
清代新疆货币铸造机构。乾隆二十六年(1761)建置于阿克苏。以其地产铜,令各地维吾尔族百姓交纳额铜、本城伯克贡铜、及官采铜料开铸。铸就钱文,以六分散给纳铜之人,四分存官搭放兵饷。六分之中,又抽十分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