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孜伯克
①叶尔羌汗国官名。阿拉伯语qazi音译,意为根据伊斯兰教法进行审判的法官,由伊斯兰教人士专任。 ②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哈滋伯克、哈子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办理一切刑名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至七品不等。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①叶尔羌汗国官名。阿拉伯语qazi音译,意为根据伊斯兰教法进行审判的法官,由伊斯兰教人士专任。 ②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哈滋伯克、哈子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办理一切刑名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至七品不等。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清代帝王于年节设筵招待宗室之称。小型者,设于奉三无私,常以皇子、近支诸王公列席;中型者,设于西苑(即北京紫禁城西华门外御苑)丰泽园内惇叙殿,或于圆明园正大光明殿。惇叙殿宴例:届日,陈设中和韶乐、丹陛大
汉代官名。见“护匈奴中郎将”(1060页)。
即“朱蒙”(792页)。
西夏学校之一种。教授汉学。自夏景宗李元昊创建蕃学后,汉学日趋衰落。崇宗贞观元年(1101)御史中丞薛元礼上书,请求尊行儒教,崇尚诗书,重视汉学。李乾顺采纳其议,命于蕃学外建此学,设教授,收弟子300,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自称“普英米”、“普日米”或“培米”,部分亦自称“拍米”,均为“白人”之意。史称“巴苴”。又有“富米”、“巴”、“博”、“流流帕”、“密而伙”、“阿曼加”等他称。主要分布于云南省的兰
土族传统节日。流行于青海同仁四寨子一带。每年夏历六月二十一日举行。届期,人们身着盛装,先在本村神庙(二郎庙)进行煨桑,跳神,纪念本村神灵,然后进行歌舞、踩高跷等文娱活动,并轮流到各村演出。各村的人在村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永乐十二年(1414)九月设置之五屯河卫亦称作乌屯河卫。
柯尔克孜族口吹指拨乐器。柯尔克孜语音译,亦译作“奥孜考姆孜”。流行于今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铁制,中空,长约5—6厘米,琴身一头为弧形,另一头直形,中间夹有弹性薄铁簧片,下有一钢丝弦。吹奏时置于
元朝将领、驸马。又译别里迷失、别乞里迷失、别急列迷失。斡亦剌部首领※忽都合别乞曾孙,巴尔思不花与燕帖木儿(拖雷女)之子。尚元室公主,供职于元廷。曾随中书右丞相伯颜等四出征伐,屡立战功。至元十二年(12
见“完颜宗峻”(115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