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剌火州
见“高昌”(1907页)。
见“高昌”(1907页)。
参见“南夷校尉”(1593页)。
见“大宁路”(81页)。
16至18世纪乌兹别克人创建的布哈拉、希瓦、浩罕三汗国的统称。居民大都操乌兹别克语,信仰伊斯兰教。主要从事农业,畜牧业和商业也很发达。19世纪下半叶,相继为沙皇俄国吞并。参见“乌兹别克汗国”(351页
书名。又作《湘中山水记》或《湘川记》。晋代罗含撰。三卷。著者桂阳耒阳人,字君章。历官尚书郎、宜都太守、散骑常侍等。内容主要记载湖南省山、水、物产、古迹,共4类,乃湖南之早期志书,后人采之仿之者不少。早
即.“龙佑那”(496页)。
内蒙古诸盟之一。因清代四子部落、茂名安、乌喇特、喀尔喀右翼四部六旗,在四子部落境内乌兰察布山下会盟,故名。在内蒙古中部,南据阴山,北临大漠,向为通外蒙古必经之路。南部农业发达,北部畜牧区亦为我国著名牧
西羌的一支。参见“钟羌”(1666页)。
见“巴哼”(405页)。
十六国南北朝时,西北各族对※吐谷浑包括某些非吐谷浑部落的蔑称。源于匈奴对奴婢之称谓“赀”。柴、赀为同音异译。又称野虏。
地名。藏语作雅龙。位于甘孜以南,理化以北,东界道孚,西接白玉。历属朵甘思招讨司管辖。明洪武年间(1368—1398),征沿边土司晋京,足千户者授安抚司,不足者为长官司。分上、中、下瞻对,置安抚司、长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