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不勒罕
见“合不勒罕”(835页)。
见“合不勒罕”(835页)。
?—935五代时河西军事首领。后梁贞明六年(920),以权知归义军留后接任瓜、沙地方※曹仁贵政权。同光二年(924),被后唐封为归义军节度使、沙州刺史、检校司空。西和于阗,东结回鹘,与甘州回鹘顺化可汗
旧官署名。1926年春,由晋系军阀绥远都统商震设置,隶属绥远都统衙门政务厅,主管重新丈放夹荒、余荒土地,发放土地执照等项事务。实际以清丈、发照为名,肆意索取发照费、清丈费,增加群众负担,并乘机掠夺牧民
清朝武官。蒙古镶蓝旗人。萨尔屯氏。世居敖汉地方。投明朝,住锦州。崇德五年(1640),清军围锦州,归附,授牛录章京世职。顺治元年(1644),随睿亲王多尔衮入山海关,署梅勒章京事。留为后队,以功加半个
见“王杲”(201页)。
藏传佛教寺院。亦称洞阔寺。在青海湟源县。清顺治元年(1644),由四世东科尔活佛多居嘉措创建。雍正元年(1723),毁于罗卜藏丹津之乱。乾隆元年(1736),由五世东科尔索南嘉措移建于今址。为与西康母
?—1233金官员。本名阿邻,字仁卿。棣州阳信(今山东阳信县)人。女真族。蒲察氏。试补刑部掾。袭兄世袭谋克。正大六年(1229),为安平都尉粘葛合典下都统兼知事。金哀宗迁归德(今河南商丘南),汴京(今
旧时藏区差役名。藏语称“扎差”或“扎加”。又称喇嘛差。唐吐蕃时曾有过“三户养僧”或“七户养僧”制,即强制性令七户人家供养一名僧人的生活费用。未见强迫出家为僧的记载。大约清季中晚期,随着封建农奴制的没落
见“珍州”(1562页)。
鄂伦春语音译,“嘎辛”,意为“村”、“屯”;“达”,意为“长”、“首领”或“头目”。一作嘎查达。鄂伦春族※“乌力楞”发展为地域公社后,一些地区的“乌力楞”或几个“乌力楞”,在清末民初曾一度有过嘎辛达,
即“俺答谢表”(188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