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罗噶河
见“忽汗河”(1487页)。
见“忽汗河”(1487页)。
见“锄勃德”(2234页)。
元末明初云南阿迷州土官。彝族。又作和宁。元末承袭阿迷州万户府土官。明洪武十六年(1383),亲自赴京朝贡。十七年,予诰敕冠带,实授阿迷州(治今云南开远县)土官知州。
清末民初新疆货币之一。民国后又称“老票”、“喀票”。光绪三十四年(1908),新疆官钱总局建立后,在上海印制大型老龙票100万两,面额为红钱四百文(合纹银1两,主币)。民国元年(1912),又印制、发
贵州彝文史书。流传于黔西北地区。成书较早,完成于清初,具体时间和作者不详。主要记叙黔西北彝族从远古至吴三桂入黔后的历史事件,并记录了与清朝统治者多次战争的概况。
我国纳西族曾使用过的一种音节文字。“哥巴”是纳西语“弟子”、“徒弟”的意思。因为哥巴文创制于东巴文之后,又有不少字来源于东巴文的简化形式,所以改名“哥巴”,表示以东巴文为师的意思。有的学者认为哥巴文早
爵名。清代宗室封爵中第九等之称。乾隆十三年(1748),从镇国公一爵内分出,始正式立此爵名。前镇国公一爵,有入※八分、不入八分(分,去声)之分。入八分镇国公位列14等封爵中第七;不入八分镇国公位列第九
见“令支”(578页)。
布依语音译,意为“夫役田”或“劳役田”。即替※亭目当夫役以换取田地来耕作。旧时布依族部分地区残存的领主经济土地制度。流行于黔南、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名称随其服役的不同而定,有伙夫田、挑水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八年(1410)十一月设置之喜申卫均称作希禅卫。
清末内蒙垦务机构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任务为丈放河东、河西12台站土地。河东为归化站、萨录庆站、托克托县属杜尔格站、和林县属林格站等6站,河西为东素站、萨拉齐属吉克苏站等6站。计放出已垦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