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栏哈达城
见“佛阿拉”(1096页)。
见“佛阿拉”(1096页)。
见“癿加思兰”(816页)。
清代在甘肃河州(今临夏)回、东乡、撒拉等民族聚居区推行的基层政权组织制度。清廷为了有效制止河州地区各族穆斯林的反抗斗争,加强统治,于康熙四十四年(1705)改明时“里甲制”为“会社制”。每会辖20到3
?—318十六国时期汉国(前赵)王子。新兴(治今山西忻县)匈奴人。国君※刘聪子。初封骠骑大将军。嘉平二年(312),封济南王。继拜征西将军,筑西平城(位平阳西,今山西临汾西)以居。麟嘉三年(318),
高句骊国官号。亦简称古邹加或古邹。邹一作雏。始见于《后汉书》,记其为高句骊国官名序列中之第四等级,位在※“沛者”之下,※“主簿”之上,为掌宾客之官,如鸿胪卿;《北史》、《隋书》所记十二级“大官”中无其
参见“砍戛”(1614页)。
云南壮族对相邻的普米族的称呼。参见“普米族”(2291页)。
匈奴官名。冒顿单于(前209—前174年在位)时始置,分左右。为单于十大重要辅臣之一,位在左右谷蠡王之下,左右大都尉之上。其号世袭,各有分地,左大将驻匈奴东部,右大将驻西部。分别统军,指挥作战,为匈奴
西夏官署名。属次等司。西夏语音“北与啰”,掌京师军队。天盛年间(1149—1169)设8正、8承旨、10都案、60案头。
见“农桑衣食撮要”(927页)。
唐宋时期对云南东部少数民族37个部落的统称。南诏、大理时均称此名。包括因远部(居元江)、休腊部(居河西)、嶍峨部(居嶍峨县)、屈中部(居阿迷州)、溪处甸部、伴溪落恐部(为临安府两长官司)、铁容甸部(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