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贡却贡勒
清代拉卜楞寺高僧。藏族。生活清贫,从不间断会传的讲辩,在《集类学》学级辩论中,辩驳犀利;在《中观》和《般若》学级辩论时,超越群论。进入《俱舍》级,成绩优异,获多仁巴学位。曾任恰达玛和本扎仓的格贵。后入密宗学院学习。被推任诵经师。任大会堂协敖时,严持戒律,王府之美拉管家等违犯寺规,予以开除寺籍。历任金刚持师和时轮学院法台,主持院务。任作格寺喇嘛时,食坏人给食物,返寺后圆寂,终年53岁。贡塘·嘉贝样活佛将其全部骨灰拌泥土,脱制成文珠菩萨像。
清代拉卜楞寺高僧。藏族。生活清贫,从不间断会传的讲辩,在《集类学》学级辩论中,辩驳犀利;在《中观》和《般若》学级辩论时,超越群论。进入《俱舍》级,成绩优异,获多仁巴学位。曾任恰达玛和本扎仓的格贵。后入密宗学院学习。被推任诵经师。任大会堂协敖时,严持戒律,王府之美拉管家等违犯寺规,予以开除寺籍。历任金刚持师和时轮学院法台,主持院务。任作格寺喇嘛时,食坏人给食物,返寺后圆寂,终年53岁。贡塘·嘉贝样活佛将其全部骨灰拌泥土,脱制成文珠菩萨像。
即“克孜尔千佛洞”(988页)。
见“喀尔喀万户”(2207页)。
又称“坐质”或“坐班”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四川凉山彝族等地区实行的一种反动统治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当地统治者命令彝族(主要是黑彝)各家支头人或亲属到府、州、县城去坐牢当人质,三个月、半年或一年轮
1736—1815清代青海隆务寺高僧,藏族。第二世夏日诺门汗兄才贡扎西之子。从江龙赤干受戒出家。16岁入经院学习。后赴西藏哲蚌寺郭芒扎仓学习,辩才超群。从藏巴堪布受近圆戒。拜班禅大师、隆多喇嘛等为师,
西夏契约。典当商人裴松的契约底帐,写于西夏天庆十一年(1204)五月,存15件,皆残。立文人分别为兀女浪速、刘折兀埋、夜贺尼、夜利那征布等。多用畜产品如皮裘、帐毡等典粮食,大麦加三利,小麦加四利。三个
?—1898清代蒙古王公。内蒙古卓索图盟喀喇沁右旗人,乌梁海氏。成吉思汗功臣者勒篾(济拉玛)后裔。色伯克多尔济子。同治七年(1868)袭郡王位,娶清皇族礼亲王之妹为福晋。任御前行走,在京值班,与清朝王
1253—1291元朝大臣。字永叔。蒙古蔑儿乞氏。大名路宣慰使※阔阔之子。少孤,稍长入国学,受业于祭酒许衡。入宿卫,后授中顺大夫、右侍议、迁中议大夫、同修起居注。世祖至元二十三年(1286),任礼部尚
河流名。古名濡水,俗称上都河。发源于阴山山脉之独石口外,察哈尔牧场之巴颜屯图古尔山,西北流,至乌兰城,折东北流,过多伦诺尔之东,至闪电河,折东流会哈柳图河,折东南流与宜逊河、容伊玛图河会,河水清碧,流
见“耶律庶成”(1320页)。
即“彭士愁”(217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