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与涅
见“移剌古与涅”(2069页)。
见“移剌古与涅”(2069页)。
清代驻西藏边界的藏族喇嘛官员。边缺、大缺、中缺、小缺各营官内均有喇嘛补放之营官。各层喇嘛营官不给顶戴,缺出,以喇嘛补,多系达赖喇嘛随侍之人,如仍在达赖喇嘛前服役,勤劳年久,不能远离,由驻藏大臣另派员,
见“九姓回鹘可汗碑”(37页)。
见“惕隐”(2104页)。
旧时伊斯兰教宗教关系掩盖下的一种封建土地制度。又称“瓦甫地”。解放前主要流行于新疆南部维吾尔族农村。是察合台汗***黑鲁帖木儿统治时期(1347或1348—1363)任意将土地赐予伊禅派麻札(墓地)、哈
元明傣族土司名。至元十二年(1275)置威远州,后改为威远蛮棚府。明洪武十五年(1382)平云南后,改为威远州。十七年(1384),升为威远府。后为麓川思伦法所并,命其部下刀算党统其地。三十一年(13
1302—1364元末乌思藏地方统治者,帕木竹巴政权创建者。出身于朗氏家族。幼出家为僧,从师受戒,修习噶举教派教法,14岁,受帕木竹(元代文献作伯木古鲁)巴万户长遣往萨斯迦寺学法,深得座主达尼钦波宠信
怒语音译,意为“母亲”。云南省怒江地区怒族对自己的母亲和母亲的姊妹及父亲兄弟辈的妻子的统称。后来虽出现了把年龄长于自己母亲者称“米茂”,幼于母亲者称“米拉”或“米吞”,意为“大母”、“中母”和“小母”
渤海王国置。又作丸都县城(丸与桓音近异译)。为西京鸭渌府桓州附郭县。县治故址皆认为在今吉林省集安县境,具体所指稍有不同,一说在集安镇,或说在西通沟。史称渤海著名物产之一“九都之李”(九为“丸”字之误)
见“耶律只没”(1308页)。
清代湖南永顺土官。字中涵。土家族。永顺(治今湖南永顺县东南)宣慰使※彭廷椿子。康熙十年(1671),授总兵衔,率土兵协清军剿吴三桂,有功。康熙三十四年(1695),袭永顺宣慰使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