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日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甘孜藏族牧区地方基层组织头人,即村长。一般每一大村均有一人,由大头人委任,任期三年,忠于大头人者可连任。总揽本村寨一切大权,负责召开全村牧民会议,向各村寨传达大头人命令,替大头人催乌拉差役及征收各种实物租,审理案件,解决民事纠纷等。不支差,常借调解纠纷向百姓索贿。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甘孜藏族牧区地方基层组织头人,即村长。一般每一大村均有一人,由大头人委任,任期三年,忠于大头人者可连任。总揽本村寨一切大权,负责召开全村牧民会议,向各村寨传达大头人命令,替大头人催乌拉差役及征收各种实物租,审理案件,解决民事纠纷等。不支差,常借调解纠纷向百姓索贿。
元朝官员。字成之。回回人。仁宗延祐(1314—1320)年间为辽州(今山西昔阳西北)监郡,迁吏部侍郎,后历仕英宗、泰定帝、文宗三朝。至顺三年(1332),任庆元路(今浙江宁波一带)总管。为官清廉俭约,
?—1217金大臣。本名七斤。中都路(治今北京市)火鲁虎必剌猛安人。女真族。仆散氏。初充护卫、历迁太子仆正、海陵王子滕王府长史、宿直将军、邳州刺史、尚厩局副使、右卫将军。明昌元年(1190),金章宗即
又作:“耶律伊都之叛”。辽末由统治者内部斗争引起的反叛事件。余覩(亦作余睹、余笃、余都姑,清代史家改写为伊都),即耶律余覩,天祚帝时戚臣,为天祚帝文妃萧瑟瑟的妹夫。天庆年间(1111—1120)为金吾
即“夹谷清臣”(749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称穆河卫。正统(1436——1449)后设。清代穆河在呼伦布裕尔(今海拉尔市)北860里。今有人考定在黑龙江右侧漠河流域。
辽代统治所俘人口的一种特殊的行政建置。亦称投下军州。辽代诸王、外戚、大臣及诸部首领随皇帝征讨外族时,允许私自掳掠,所俘人口,集中一起,建州县以居之,称为头下,成为俘掠者(即头下主)的私有剥削对象。朝廷
见“呵罗真”(1388页)。
元、明、清时期对朝廷任命西南、西北及湖广等地的民族首领为地方各级官职的统称。职名有宣慰、宣抚、安抚、招讨、长官诸司及土知府、土知州、土知县等。尊卑品秩,各有差等。一经授职,均为世袭,但“袭替必奉朝命,
见“慕容儁”(2439页)。
见“石鲁”(44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