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启
①清朝武官。蒙古正红旗人。初任护军参领。顺治十一年(1654),随宁海大将军宜尔德征明鲁王至浙江舟山,大破南明舟师于海上。十四年(1657),叙功,授拖沙喇哈番(云骑尉)。后从征福建,于厦门战亡,优赠拜他喇布勒哈番(骑都尉)兼一拖沙喇哈番。 ②清朝官员、数学家。满洲正白旗人。乾隆(1736—1795)年间,任钦天监监副。精于勾股和较之术。用勾股形中所容纳的方边、圆径和垂线分配和较,别创新法。至道光(1821—1850)年间,数学家罗士琳根据其新法,著《勾股容三事拾遗》四卷。
①清朝武官。蒙古正红旗人。初任护军参领。顺治十一年(1654),随宁海大将军宜尔德征明鲁王至浙江舟山,大破南明舟师于海上。十四年(1657),叙功,授拖沙喇哈番(云骑尉)。后从征福建,于厦门战亡,优赠拜他喇布勒哈番(骑都尉)兼一拖沙喇哈番。 ②清朝官员、数学家。满洲正白旗人。乾隆(1736—1795)年间,任钦天监监副。精于勾股和较之术。用勾股形中所容纳的方边、圆径和垂线分配和较,别创新法。至道光(1821—1850)年间,数学家罗士琳根据其新法,著《勾股容三事拾遗》四卷。
旧时傈僳族结婚时送给舅家的礼金。傈僳族实行姑舅优先婚,女孩自幼许配给舅舅家做儿媳。舅家也很早就准备耳环、手镯等订婚礼物给小姑娘佩带,作为长大后必须嫁给舅家男孩的标记。只在舅家没有男孩可以匹配或不愿娶时
凉山彝族奴隶社会中的最高等级。彝语音译。各大支系首领,原称兹、目、毕。“兹”是最大首领,“目”是领导作战的次等头目,“毕”是毕摩,管祭祀。后被中央王朝封为世袭土官者(包括土司、土目、土舍),又称“尼威
彝语音译。意为“负担”。旧时四川凉山美姑地区彝族奴隶社会中的一种剥削制度。过年时,※曲诺、※瓦加(阿图阿加)两个等级每户必须向主子交纳半个猪头、1斤酒;主子家逢有婚丧嫁娶等事,必须交纳鸡、酒、肉,表示
西藏珞巴族苏龙为奴隶主所服徭役之一。珞巴语苏龙方言音译,“恨”意为“树草”、“庄稼”,“基”意为“砍伐”、“收割”。专指服农业开耕、收割的人役。由男女各投役若干天。期间由主人供食。收割季节需向主人赠送
契丹语,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诸宫卫与部族下置石烈。帖鲁为※遥里部下之一石烈。
? —1756清代蒙古王公。乌珠穆沁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车臣亲王素达尼第三子。初授一等台吉。雍正十年(1732),随喀尔喀亲王策楞等败准噶尔军于鄂尔浑河畔之额尔德尼昭。十一年,督
准噶尔部噶尔丹与侄策妄阿拉布坦间的一次战役。康熙二十七年(1688),噶尔丹为独揽准部政权,于和卜屯(科布多)杀僧格次子索诺木阿拉布坦,复潜命人谋害策妄阿拉布坦。策妄阿拉布坦被迫率僧格旧臣7人,杜尔伯
即“糺户”(1276页)。
见“牂柯”(1960页)。
?—1674清朝武官。满洲镶黄旗人。康熙十三年(1674),以员外郎随经略莫洛征逆藩吴三桂,至陕西宁羌州。寻陕西提督王辅臣叛,与经略同遇害。二十二年(1683)议恤,赠拖沙喇哈番(云骑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