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大诏
见“阁罗凤”(1727页)。
见“阁罗凤”(1727页)。
见“耶律倍”(1303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封建主。简称“巴巴和卓”。叶尔羌(今莎车)人。清札萨克一等台吉※祃木特长子。乾隆二十四年(1759),以父被留居北京,应召至京与聚处,授四等台吉。四十四年(1779),父死,受命降袭二
1811—1900清末书画家。字含三,别号金波。安徽省太和县城关人。回族。幼家贫,与举业无缘,遂自力专攻书画,勤奋自成。善写花卉,尤工竹石。其画作熔传统、生活、民间绘画之技法为一体,创为新格,笔法质朴
南朝时在部分南方民族地区建立的一种特殊地方行政机构。先后在南豫州、荆州、司州、郢州、雍州、益州、江州、湘州等少数民族聚居区设置,据《南齐书·州郡志》载:共有左郡65,左县138。与内地郡县不同,多以原
见“敌烈部”(1882页)。
见“黑石炭”(2227页)。
书名。蒙古编年史。原名音译《哈敦·温都苏鲁·额尔德尼因·托卜赤》,汉译作《诸汗根源之珍宝史纲》,简称《珍宝史纲》,今通称《蒙古源流》。东蒙古鄂尔多斯部乌审旗※萨囊彻辰以蒙文撰写。成书于康熙元年(166
见“雀喀扎法里”(2041页)。
见“阿旺簇勒提木”(1245页)。
见“萧乐音奴”(200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