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巴
基诺语音译。旧时云南基诺族村社长老。又称“老伙头”,傣族土司改称之为“寨父”。与称“卓生”(汉称“老菩萨”,改称“寨母”)的另一长老同由村社内两个姓氏中最年长的男子充当。去世后由同一氏族中年纪最长者补任。年长是担任此职的唯一条件。即使其碌碌无为,甚至是个瞎子或哑巴,也应由其担任。职责主要是与卓生共同管理占卜,决定播种日期,主持播种仪式,决定村社过年日期,依靠习惯法调解村社成员间纠纷,处理对外事务。迄至本世纪50年代初,仍基本属于村社的公仆,一般无特权。
基诺语音译。旧时云南基诺族村社长老。又称“老伙头”,傣族土司改称之为“寨父”。与称“卓生”(汉称“老菩萨”,改称“寨母”)的另一长老同由村社内两个姓氏中最年长的男子充当。去世后由同一氏族中年纪最长者补任。年长是担任此职的唯一条件。即使其碌碌无为,甚至是个瞎子或哑巴,也应由其担任。职责主要是与卓生共同管理占卜,决定播种日期,主持播种仪式,决定村社过年日期,依靠习惯法调解村社成员间纠纷,处理对外事务。迄至本世纪50年代初,仍基本属于村社的公仆,一般无特权。
元朝服役于邮驿的铺兵头目。中统元年(1260),设急递铺传送公文,每铺置铺兵5人。二年,以传递之公文损坏遗失,委州县于铺设铺司1名,管理铺务。其人须能附写文历,辨定时刻。凡收到入递公文,由其查验到铺时
见“噶伦”(2498页)。
以男子为氏族长或家族长的制度。父系氏族晚期出现的家长制家庭即典型的父权制家庭。我国汉族和某些少数民族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的一夫一妻家庭,则是父权的延伸和发展形式。许多少数民族阶级社会里的一夫一妻制家庭
见“克主杰·格雷贝桑” (989页)。
1030—1081北宋经略河湟地区边臣。字子纯。江州德安(今江西九江市境)人。嘉祐进士,调任新安主簿,建昌军司理参军。因试制科不中,客游陕西,访采边事。熙宁元年(1068),诣阙上《平戎策》3篇,主张
傣语音译,意为“懒谷”。解放前云南西双版纳一些傣族封建领主对怠工农奴采取的一种剥削手段。农奴对无偿为各级领主代耕极端反感,不仅耕作粗放,甚至把秧苗折断插入田里,产量往往很低。领主针对这种情况,以农奴份
即“吴添半”(1076页)。
明彝族土官名。明洪武十四年(1381),元代世袭女土官实哲归明。次年,改乌蒙路为府。十六年,其地由云南所属划隶四川布政使司。是年,阿普进京朝觐,贡方物,授乌蒙府(今云南昭通市)土官知府。在京病故。建文
?—1657清初将领。蒙古族。科尔沁部人。博尔济吉特氏。札萨克图郡王※布达齐长子。初授一等台吉。天聪五年(1631),从攻明大凌河。九年(1635),从收察哈尔部众。崇德元年(1636),赐号卓哩克图
1094—1157辽末投金大臣。本名野里补。契丹族。为越国王※萧仲恭同母弟。史载其聪敏好学,沉厚少言。在辽时,因母为辽道宗季女,五岁时,即遥授郡刺史,累加太子少师,为本部详稳。辽亡前夕,为护卫太保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