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泰
清朝大臣。字竹珊。蒙古正黄旗人。卓特氏。初为员外郎,后历任浙江按察使、云南布政使等职。光绪七年(1881),领副都统衔,任伊犁参赞大臣,寻迁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八年,署乌鲁木齐都统,与俄国定阿尔泰边界。十三年(1887),改任驻藏帮办大臣。次年,任驻藏大臣,对英国武装侵略西藏,妥协主和,力阻藏民收复失地,与英军议和。十六年(1890),以全权大臣与印度总督签定“藏印条款”8款。著有《印藏边务录》。其奏议函电亦收入《清季筹藏奏牍》中。十八年,病卒于仁进岗。
清朝大臣。字竹珊。蒙古正黄旗人。卓特氏。初为员外郎,后历任浙江按察使、云南布政使等职。光绪七年(1881),领副都统衔,任伊犁参赞大臣,寻迁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八年,署乌鲁木齐都统,与俄国定阿尔泰边界。十三年(1887),改任驻藏帮办大臣。次年,任驻藏大臣,对英国武装侵略西藏,妥协主和,力阻藏民收复失地,与英军议和。十六年(1890),以全权大臣与印度总督签定“藏印条款”8款。著有《印藏边务录》。其奏议函电亦收入《清季筹藏奏牍》中。十八年,病卒于仁进岗。
?—1798清朝将领。云南阿迷州(今开远)人。回族。乾隆十年(1745)中武进士。二十年至三十五年间1755—1770,由贵州守备、都司、游击升至四川越嶲营参将。三十六年(1771),参预平定大小金川
见“伯颜猛可”(1092页)。
见“可突于”(492页)。
※西羌的一支。战国初期羌酋※无弋爰剑的嫡系部落。爰公剑后五世传至研,号研种。传十三世至烧当,复豪健,子孙更以烧当为号,时约当西汉文帝(前180—前157年在位)前后。原居湟水中游允谷川(今青海湟中西大
见“并作”(891页)。
?—1712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赛音诺颜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弼齐噶岱子。康熙二十七年(1688),随从兄※善巴附清,驻牧哈噜纳山。诏发杀虎口仓粟赈所属贫户。三十年(1691),赴
藏传佛教(喇嘛教)寺院。藏文作“mu yu dgon pa”,即“木如寺”,转译为“木鹿寺”。在今大昭寺北部不远。唐时为吐蕃佛殿。迄今犹存。楼高四层,小而精。后改为格鲁派(黄教)高僧德珠呼图克图驻锡地
见“王罕”(201页)。
金代※猛安谋克部村寨的管理者。50户以上的村寨设寨使1人,掌纠察户口,催督赋役,劝课农桑,禁察非违,巡警盗贼。
见“花婆”(99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