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法
旧时西藏地方主要法典之一。十四世纪中叶西藏地方帕竹政权首领绛曲坚赞参照松赞干布以来吐蕃历代法典纂集而成,内容包括:英雄猛虎法;狐皮惩怯法;职官制度法;判别真伪法;逮捕传讯法;用刑取供法;罚款法;征税法;杀人偿命法;伤人治罪法;背盟违约惩处法;盗窃治罪法;联姻与离婚法;通奸治罪法;借贷钱财法。
旧时西藏地方主要法典之一。十四世纪中叶西藏地方帕竹政权首领绛曲坚赞参照松赞干布以来吐蕃历代法典纂集而成,内容包括:英雄猛虎法;狐皮惩怯法;职官制度法;判别真伪法;逮捕传讯法;用刑取供法;罚款法;征税法;杀人偿命法;伤人治罪法;背盟违约惩处法;盗窃治罪法;联姻与离婚法;通奸治罪法;借贷钱财法。
①中国古代北方民族名。又作达怛、达旦、达靼、达达、塔坦、塔塔儿等。原为突厥人对其东室韦诸部的称呼。分布于今呼伦贝尔湖及克鲁伦河下游一带。唐代始见于史乘,突厥文《阙特勤碑》、《毗伽可汗碑》称之为“三十姓
见“阿细泼”(1212页)。
纳西语音译,意为《三大欢乐调》。纳西族中广为流传的民歌曲调。由《猪歌》、《赶马》和《烧香》等3个民歌组成。其内容主要是歌颂劳动生活,传授劳动知识,赞美男女青年建立在共同劳动和共同生活基础上的爱情。
见“佑宁寺”(1087页)。
北魏宗室。字宝掌。鲜卑元氏(拓跋氏)。景穆帝※拓跋晃孙,济阴王小新成子。初位兼宗正卿、右卫将军,加光禄勋。正始三年(506),任使持节、都督、秦州刺史,率军弹压秦州吕苟儿等起事,大破之。改任雍州刺史,
元世祖朝蒙古牧民起义首领。蒙古族。详见阔阔台(2274页)。
亦作“蒙格立”,见“乌塔汗”(337页)。
书名。今人陈述(1911—1992)辑录的辽代文集。凡13卷。述字玉书,河北乐亭人。在前人《辽文存》、《辽文萃》、《辽文续拾》的基础上,补辑《辽史》、《高丽史》等众多史书中有关文献,以及方志中著录的和
?—466北魏大臣。也作乙弗浑,鲜卑乙弗氏(后改乙氏)。文成帝和平三年(462),以车骑大将军、东郡公封为太原王。六年(465)五月,献文帝即位,乘帝年幼,矫诏杀尚书杨保平、平阳公贾爱仁、南阳公张天度
参见“孜洛布扎”(126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