勃寒部
东晋十六国时期陇西鲜卑之一支。以部落首领勃寒领部而得名。原居勇士川(苑川东,今甘肃榆中县大营川地区)。东晋宁康元年(373),勃寒掠陇右,为前秦苻坚所遣镇西将军乞伏司繁击败,惧而请降,勇士川归司繁镇守。后并入乞伏鲜卑。见“陇西鲜卑”(1255页)。
东晋十六国时期陇西鲜卑之一支。以部落首领勃寒领部而得名。原居勇士川(苑川东,今甘肃榆中县大营川地区)。东晋宁康元年(373),勃寒掠陇右,为前秦苻坚所遣镇西将军乞伏司繁击败,惧而请降,勇士川归司繁镇守。后并入乞伏鲜卑。见“陇西鲜卑”(1255页)。
辽初皇室。契丹族。为辽太祖※耶律阿保机孙,※耶律李胡次子。穆宗时,结郎君嵇干、敌烈于应历三年(953)十月谋反,事露被囚,三月后,获释。景宗即位,于保宁元年(969)四月,受封卫王。
又名“覆诞”。契丹族习俗。相传于遥辇氏阻午可汗时制定。惟皇帝与太后、太子及夷离堇得行之。每12年一次,甚为隆重。皇帝本命前一年季冬月,择吉日,预先于禁门北除地置再生室、母后室、先帝神主舆。于再生室东南
族名。哈尼族自称之一。交错聚居和散居于景东、墨江、元江、镇沅、普洱、江城、新平等县。参见“哈尼族”(1633页)。
见“隆务兰切千户部落”(2138页)。
即“它斯罕”(630页)。
见“李嗣源”(1043页)。
契丹族风俗。妇女于立春之日作春书,以青缯为帜,刻龙、象、或蟾蜍以衔之,帜上书“宜春”。
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明洪武七年(1374)以元末明玉珍唐崖安抚司改置。治所位于今湖北咸丰县西北。后因战乱废。永乐四年(1406),以土官覃忠孝招回土民,复置。清初,覃崇禹归附,受命准世袭。雍正十三
傣语称“纳曼”。农民称之为“纳曼当来”,意即“寨内大家的田”。指解放前西双版纳傣族封建领主制下为村社集体占有的土地。时村社之间有严格的地界;与村社成员一起生活而不脱离村社的人,均可平均分得一份土地使用
蒙古语音译,又作“得秦”,意为“四十”。蒙古社会以户数为单位的基层组织。据《卫拉特法典》规定,是构成鄂拓克基层组织的民政单位,管理贡赋及婚姻等事务。通常为40户,但也有少者,仅10余户、20余户,多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