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田制
辽圣宗时屯田戍边的一种田制。是时沿边各置屯田戍兵,以种田积谷代替军饷。规定诸屯田在官斛粟不得擅贷,在屯者力耕公田,不输税赋,是为公田制。
辽圣宗时屯田戍边的一种田制。是时沿边各置屯田戍兵,以种田积谷代替军饷。规定诸屯田在官斛粟不得擅贷,在屯者力耕公田,不输税赋,是为公田制。
傣语音译,一作督比,一般译成“佛爷”。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布朗族小乘佛教僧侣的级别之一。男孩七八岁入佛寺当和尚,年满20岁后,如不还俗,且对佛教教义和戒律已有一定知识和修养,经佛寺住持(大佛爷或祜巴)认
蒙古语音译。一作不兰奚。指官府收留的流散人口和牲畜。唐、宋时有语曰:“阑遗”,意为:路有遗物,官方阑(截)取之,待人认领,否则入官。是为此语之语源。元代社会多逃亡农民及驱口,流散四方,世祖至元二十年(
见“爱猷识理达腊”(1899页)。
即清代中央部院直辖旗。参见“游牧八旗”(2286页)。
见“树枝水”(1577页)。
唐代吐谷浑叛臣。其先世原为白部鲜卑人,后融入吐谷浑。龙朔三年(663),在吐蕃禄东赞率军大举进攻吐谷浑时,叛投吐蕃,尽言吐谷浑虚实,致使吐蕃破其国,迫吐谷浑王诺曷钵遁走凉州,吐谷浑亡。永隆元年(680
?—808唐代回鹘汗国第八代可汗。一作俱禄毗伽。跌氏。※怀信可汗骨咄禄子。永贞元年(805),父卒,嗣位,建号爱登里啰汨没(密)施俱禄毗伽可汗(意为“受命自月神,成为幸
即“蛮书”(2272页)。
见“马纳思河”(182页)。
清代湖南永顺土官。字中涵。土家族。永顺(治今湖南永顺县东南)宣慰使※彭廷椿子。康熙十年(1671),授总兵衔,率土兵协清军剿吴三桂,有功。康熙三十四年(1695),袭永顺宣慰使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