兀惹城
见“兀惹”(107页)。
见“兀惹”(107页)。
?—1648清初将领。蒙古科尔沁部人。初率众投后金,隶正红旗,授牛录额真。驻守伊兰布里库,防蒙古游牧界。天聪年间(1627—1636),屡从皇太极征明,攻遵化,袭大安口,以功授二等甲喇章京世职,升兵部
吐蕃赞普。即恰赤。又称乌岱恭杰。※止贡赞普次子。其父在争权决斗中被洛昂达孜杀害后,他亦被流放于波卧(今波密)。据《德乌佛教史》载,止贡赞普被杀后,其三子同乘一牛逃往伍如嘎塘钦莫地区。恰赤为工布之王,夏
见“畏可”(1656页)。
西夏末主南平王李年号。1226—1227年,凡2年。
见“额贝都拉”(2532页)。
?—1939明初将领。安徽定远人。回族。明大将常遇春妻弟。初隶常遇春帐下,以作战勇敢,累立战功,擢大都督府佥事。洪武四年(1371),从傅友德、汤和伐蜀,克绵州(今绵阳),夏主明升(明玉珍之子)降。五
?—1634后金将领。满洲镶红旗人。吴扎库氏。初率众归附,授牛录额真。天命三年(1618),从征明,以功擢甲喇额真。天聪二年(1628),随太宗皇太极伐明,攻锦州,先登城,受伤。八年,授世职三等甲喇章
见“牂柯郡”(1960页)。
西藏东南部察隅地区僜人神判方法之一。于村外一洁净处立三石灶,上置一口大铜锅,盛满清水。由男童将水烧沸后,巫师把一端粘有蜂腊的木棍伸入水中搅动,若蜂腊融化,判定原告有理,被告无理,反之判被告理直、原告理
见“广平淀”(13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