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鹿部
清代对外兴安岭南、黑龙江北、东至库页岛的部分鄂温克、鄂伦春等族的称呼。以驯鹿作乘载工具,故名。主要指今鄂伦春族的一支——奇勒尔人,据《黑龙江志稿》,居鄂伦春族分布区的东部,皆以狩猎为生。今居额尔古纳河旁的鄂温克人仍饲养驯鹿。
清代对外兴安岭南、黑龙江北、东至库页岛的部分鄂温克、鄂伦春等族的称呼。以驯鹿作乘载工具,故名。主要指今鄂伦春族的一支——奇勒尔人,据《黑龙江志稿》,居鄂伦春族分布区的东部,皆以狩猎为生。今居额尔古纳河旁的鄂温克人仍饲养驯鹿。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二等级封号之一,授螭纽金印。至元二十一年(1284),世祖第九子脱欢始受封。其子老章、脱不花、帖木儿不花及脱不花子孛罗不花先后袭封。
清代青海藏族部落分支名。为上格吉得马、中格吉班马、下格吉麦马的总称。玉树25族之三。住牧于杂曲及子曲河上游。东界拉休、囊谦,南界中坝,西北界玉树。有百户3员,百长1员。属民940户。皆帐居畜牧,信奉喇
满语音译。 “包衣”意为“家内的”或“府中的”;“阿哈”意为“奴隶”。汉译为“家奴”、“奴隶”、“奴仆”或“奴才”。简称“包衣”或“阿哈”。明清时期女真及满洲社会中地位低下、受压迫剥削的阶层。为主人所
?—1717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大学士明珠之子。初任佐领。康熙三十五年(1696),由二等侍卫特授翰林院侍读。三十六年,充日讲起居注官。三十九年(1700),迁侍讲学士。四十一年,擢翰林院掌院学士
以妇女为家长或氏族长的制度。与父权制相对而使用的术语。自巴霍芬《母权论》一书发表后,经摩尔根和恩格斯的论证,认为氏族社会前期为母权制。妇女在社会上处于支配地位,世系从母系计算,财产按母系传继。男子的财
书名。清姚明辉撰。3卷。光绪三十三年(1907)成书,铅印。编撰过程中参考《蒙古游牧记》、《蒙古地志》等书。第一卷,包括位置、山川、湖泽、沙漠、气候;第二卷包括区分、都会、政体;第三卷包括宗教、贸易、
即“库合真”(1109页)。
亦作“什古迺”。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谓“瘠人”之意。金代女真人有以此命名者,如丞相※完颜襄的祖父即名什古迺。
清和民国初期鄂伦春族以※乌力楞”或※“安嘎”(一作阿那格)为单位出远猎的领导者之一。一作“乌纠尔达”,鄂伦春语音译。由同猎者全体成员选举产生,为※“塔坦达”(狩猎长或家族长)的副手,故有的地区称“小塔
?—1796清朝将领。蒙古镶黄旗人。姓额尔德特氏。乾隆三十九年(1774),擢蓝翎长。四十八年(1783),补湖北武昌城守营参将。五十五年(1790),擢贵州安笼镇总兵。六十年(1795)二月,解云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