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布
珞巴族博嘎尔部落方言音译,意为“分支”、“派生”。旧时珞巴族社会等级名称。其地位比※麦德、※麦让低,但比※涅巴高。当涅巴积有财产,支付一定的赎身费,或愿意定期交付一定的实物,就能从主人家分立出去,获得某种程度的人身自由,变成伍布。有些在主人家出生或繁衍数代,地位有所提高的奴隶,亦属这一等级。有自己的独立经济,但还负有支持、保护原有主人的义务。其子女的人身,还部分属于主人所有。富裕的伍布还可以占有奴隶。
珞巴族博嘎尔部落方言音译,意为“分支”、“派生”。旧时珞巴族社会等级名称。其地位比※麦德、※麦让低,但比※涅巴高。当涅巴积有财产,支付一定的赎身费,或愿意定期交付一定的实物,就能从主人家分立出去,获得某种程度的人身自由,变成伍布。有些在主人家出生或繁衍数代,地位有所提高的奴隶,亦属这一等级。有自己的独立经济,但还负有支持、保护原有主人的义务。其子女的人身,还部分属于主人所有。富裕的伍布还可以占有奴隶。
见“伊帕尔汗”(808页)。
苗族节日。相传苗族先民原住格洛格桑(今贵州贵阳一带),后遭统治者攻打,首领亚努率众抵抗,因力量悬珠,不幸战死,时值农历四月初八。为凭吊亚努,世代于是日聚集其牺牲地(一说为埋葬地),今贵阳喷水池附近,举
见“敌烈部”(1882页)。
唐朝官员、地方割据者。高丽人。省称“师古”。※李正已孙,父※李纳。受唐册封,屡据齐鲁之地为乱。贞元八年(792)纳死,军中请其代父位,唐授以郓州大都督府长史,复为右金吾大将军同正、平卢及青淄齐节度营田
见“龙涸”(494页)。
唐代吐蕃奴隶社会中奴隶之一种。其地位与另一类最低级的奴隶“宁更”相似,无任何人身自由与权利。参见“更”(1048页)及“宁更”(625页)。
见“也松格”(141页)。
明清时湖广土家族土司。明永乐四年(1406)建置。治所位于今湖北宣恩县东南。前身为元代湖南镇边宣慰司,洪武初年之沿边溪峒长官司。清初,以土官田楚珍归附,应命从征播州(治所在今贵州遵义市,一说在今绥阳县
?—1264或1266察合台汗国第四代汗。蒙古孛儿只斤氏。※察合台之孙,拜答儿之子。中统(1260—1264)初,依附阿里不哥,与忽必烈争夺蒙古国大汗位,寻受阿里不哥命归阿力麻里(今新疆霍城西北),取
即“吉谟雅丁”(68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