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忽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六年(1408)三月,暖暖河等处女真野人首领普速来朝,以其居地置卫,与兀鲁罕河等八卫同时设立。《满洲源流考》改作恰库卫,并说清代有恰库河,在吉林城(今吉林市)南650余里处。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六年(1408)三月,暖暖河等处女真野人首领普速来朝,以其居地置卫,与兀鲁罕河等八卫同时设立。《满洲源流考》改作恰库卫,并说清代有恰库河,在吉林城(今吉林市)南650余里处。
即“兀惹”(107页)。
见“潢河”(2464页)。
傣语音译,意为“门户”。明清以来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地区一种按户向封建王朝均摊负担的单位。应征负担计有“正项”、“条偏”、“火耗”、“解费”、“蔗门”、“硬巴”、“接驾”等。国民党统治时期的各项担负,仍沿
藏族部落名。在四川省阿坝县境内。为称霸川西北之大部。由墨颡土官统治,故又称“墨颡部落”。百年前,中阿坝分属80个土官统治,墨颡土官仅辖有铁穹、脚摩、费俄、诺若、空格礼、德尔马龙等寨。后势渐强,先后兼并
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谓“围猎”之意。演变为军士名。凡从事佃渔射猎之民被征入伍为兵者,称阿里喜,意为“士兵之副从”。级别低于正军(甲军)。多由正军子弟充当。每正军1人可携带副从1至2人。也随正军
爵名。清代宗室封爵中第九等之称。乾隆十三年(1748),从镇国公一爵内分出,始正式立此爵名。前镇国公一爵,有入※八分、不入八分(分,去声)之分。入八分镇国公位列14等封爵中第七;不入八分镇国公位列第九
见“塔儿忽台”(2159页)。
唐末奚族部落首领。原附契丹。天祐初年(904),率部分奚众背契丹附唐,徙于妫州(治今河北怀来东南),依北山而居,渐至数千帐,称西奚,遂有东、西奚之分。
清朝将领。纳西族。云南丽江人。自幼聪慧,好读经书。及长,在杨玉科帐下委办白井盐务,筹运军响。因勤劳务实功,赏戴花翎,以都司秩委署云龙州三七汛把总,后补龙陵左哨千总,兼办剌井盐务。同治十年(1871),
见“阿巴”(119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