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见“小策凌敦多布” (153页)。 ②见“拉扎布”(1368页)。
?—1770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札萨克图汗※格埒克延丕勒长子。乾隆六年(1741),袭札萨克多罗郡王。七年,袭札萨克图汗号,授盟长。十三年(1748
?—1797清朝大臣。满洲正白旗人。瓜尔佳氏。三等伯三泰之子。其先由汉军奏改入籍。乾隆三十四年(1769),由闲散袭三等子爵,旋授散秩大臣。五十二年(1787),袭世管佐领。旋充阿克苏领队大臣,授成都
藏语音译。又译作通巴。西藏贵族家族之一。亦称章宇巴,为该家族在拉萨宅第名。在聂姆(藏布江北部支流)谷下游喀若有庄园。系7世纪松赞干布大臣吐(通)米桑布扎后裔,为古老家族之一。在颇罗鼐时期家族地位显贵。
蒙古语音译,亦作浑脱木,意为“皮袋”,元代汉文文献又译作革囊壳壳。古代蒙古人用具之一,以牛皮制作。其主要用途是:一,作为渡船,《维西见闻记》:“革囊,不去毛而趸剥羖皮,扎三足,一足嘘气其中,令饱胀,扎
古政区名,相当于县。氐族聚居区。西汉置,属天水郡(治今甘肃通渭县西)。为※十三氐道之一。治所在今甘肃秦安县东北陇城镇。东汉改为略阳县,属汉阳郡。晋属略阳郡(治今甘肃秦安县东南)。战国时此地为白马氐之东
藏传佛教寺院组织机构名。藏语音译,意为“寺院总管”。一般由寺院各扎仓的堪布、铁棒喇嘛(即措钦乌孜)、执事僧(即协傲)、公家主管等组成。主要指拉萨三大寺的此种机构。开会议事,称“拉机罕杰”,意为“拉机集
即“去特若尸逐就单于”(474页)。
见“西阳蛮”(696页)。
哈尼语音译,意为“赶鬼出寨”。云南西双版纳哈尼族的一种万物有灵崇拜。举行仪式前数日,由村寨宗教头人“最玛”主持杀鸡献鬼,表示先给鬼打招呼。另献一只鸡脚,让他做拐杖,便于离开村寒。正式赶鬼时,先修理村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