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萨哈尔汗
见“脱古思帖木儿”(2083页)。
见“脱古思帖木儿”(2083页)。
见“高句骊”(1911页)。
明代傣族土司名。古称“勐卯果占毕”,意即“产香软米的地方”。元属麓川路。明为麓川故地,明朝“三征麓川”后,设陇川、南甸、干崖三宣抚司,属陇川宣抚司。万历(1573—1620)初,分陇川同知多俺居勐卯(
?—1700清康熙朝黎族起义首领。海南岛琼山县指马峒人。黎族。因不堪忍受地方文武官属役使黎族群众入山采香、藤、花梨、紫檀等物之苦,于康熙三十八年(1699)十二月,在指马峒宰牛传箭,倡导黎人武装反抗官
河流名。辽称按出河。发源于内蒙古巴林旗之巴颜五兰峰,东南流,会布雅乃河及牯尔图河,东流入阿噜科尔沁旗界,东南流入达尔罕旗界,没于沙地。清代迄今,沿河为巴林、阿鲁科尔沁、达尔罕等旗游牧之地。
1883—1904清代青海广惠寺高僧。藏族。法号俄科。生于青海西宁大通县阿里克族(西宁熟番八族之一)。光绪十三年(1887),经理藩院奏于雍和宫金瓶掣签后,迎至西宁仓上学经。二十年(1894),入京朝
古地名。高句骊筑。所在有二说:一说哥勿即高句骊东明王朱蒙以沸流国地(在今浑江上游)所置“多勿都”之“多勿”(高句骊语,“复旧土”之意),故址在今吉林省通化县境;一说其音近国内城,即今吉林省集安县之石城
同治十年(1871)甘丹寺堪布班垫顿柱勾结该寺喇嘛阿丹及札萨克喇嘛扎克巴协念等,谋令诺门罕辞退协理商上事务,谋夺商上大权,并密谋杀害原噶伦彭错策旺夺结父子等6人,为哲蚌寺喇嘛告发,畏罪潜回甘丹寺。噶伦
见“托河路”(752页)。
夫余国的官号。详见“加”(641页)。
?—1866清末新疆哈密王。维吾尔族。嘉庆十八年(1813),袭父爵为郡王衔札萨克贝勒。道光三年(1823),晋多罗郡王。二十六年(1846),献私垦土地安置屯民。同治二年(1863),协助地方官员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