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棉部落购田契
敦煌吐蕃藏文文献。见《敦煌吐蕃文献选》伯字1086号卷子。全卷7行。系丝棉部落民间土地买卖契约。内容是:“猪年夏,丝绵部李铁增兄弟之房屋地与王冈兴(地)相连,冈兴兄弟从铁增兄弟处购得(此地)之价是青稞两汉硕、小米两汉硕,总为四汉硕,已按先前所商定全部交与铁增。铁增盖章为据,收据证人贝旬切、朗辛才、刘兴多、宋平多等等盖印为证。购房之价,由其弟希果纳交送。果纳盖印为据。”此田契为吐蕃遗存的少量古藏文文书之一,对研究古藏语及吐蕃社会经济关系及土地买卖等均有一定参考价值。
敦煌吐蕃藏文文献。见《敦煌吐蕃文献选》伯字1086号卷子。全卷7行。系丝棉部落民间土地买卖契约。内容是:“猪年夏,丝绵部李铁增兄弟之房屋地与王冈兴(地)相连,冈兴兄弟从铁增兄弟处购得(此地)之价是青稞两汉硕、小米两汉硕,总为四汉硕,已按先前所商定全部交与铁增。铁增盖章为据,收据证人贝旬切、朗辛才、刘兴多、宋平多等等盖印为证。购房之价,由其弟希果纳交送。果纳盖印为据。”此田契为吐蕃遗存的少量古藏文文书之一,对研究古藏语及吐蕃社会经济关系及土地买卖等均有一定参考价值。
又称“社寮”。明清时台湾高山族村社的政治和宗教活动中心。类似内地之村公所。“番社”土官、土目、通事常在此议事和裁决社内各种纠纷,遇有重要事务,则传集社众在此商议,故《东番记》载:“议事必于公廨”。村社
即“可敦”(491页)。
女真语音译。亦作“辟刺”, “江”、“河”之意。如“撒合辇必刺”、“斡底必剌”、“忒黑辟剌”等,皆为河名。金代女真人有以所在江河、山(女真语曰“阿邻”)命猛安或谋克名的习俗,故史书中常见某人为某必剌或
我国新疆境内锡伯族使用的语言。属阿尔泰语系满一通古斯语族满语支。由于历史上的原因,锡伯族分别居住在我国东北和新疆两个地方。东北地区的锡伯族因长期与汉族杂居,已转用汉语、汉文;新疆地区的锡伯族仍使用本民
见“也里可温”(142页)。
藏语音译,俗称“卡冈”。西藏地方铸造的铜币之一。面值作藏银2分5厘。1909、1913、1918、1920年先后铸造发行。在西藏地方流通的旧币中,面值最小。1909年铸造的有两种,一种图案文字与“桑冈
即“去特若尸逐就单于”(474页)。
辛亥革命时期内蒙古陶林地区爆发的反清起义。1911年11月,内蒙古乌兰察布盟陶林厅(治今内蒙古卓资县西南)附近乡村会党武装和陶林厅的的百余名巡警,在同盟会的影响和大同起义的胜利形势推动下,以赵喜泰为首
宋军事辖区。元祐二年(1087)改诚州置。西州兵马及守御民丁。时有溪峒少数民族※杨晟台,乘机攻文村堡。知渠阳军胡由措置无术。各族民众与西融州粟仁催等屯集至万人,湖南各族人民纷起响应。宋廷议废堡砦,撤戍
唐代在西突厥地区设置的羁縻机构。高宗永徽五年(654)以处月部置州,隶轮台(今乌鲁木齐东北)。龙朔二年(662),改州为府,以其首领为都督、刺史,职位世袭。隶北庭都护府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