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蒙古
见“东乡族”(510页)。
见“东乡族”(510页)。
藏语音译,意为“人差”。解放前四川甘孜藏族地区封建领主对农奴的一种剥削方式。原土司规定领种份地很少的※差巴(支差的人),又缺少劳力,支不起乌拉差役者,降为支此种差役,专门出人役,终年自带口粮,无偿为土
见“阿卜杜拉伯克”(1239页)。
藏传佛教寺院。藏语称“尕藏班觉楞”,意为“善缘富乐洲”。在青海称多县。县内历史最久、规模最大之萨迦派寺院。据传,至元二年(1265),八思巴返藏途经玉树,于嘎哇隆巴地方讲经灌顶,聚信徒万余人,由此嘎哇
①即翟氏,高车六种之一。春秋时赤狄(或赤翟)之裔,以族名为氏。魏晋南北朝时期多居中原河北、山西、河南等地,因入居内地既久,故史籍常称其为丁零。见于《晋书》者有中山丁零翟鼠、翟斌、翟檀、翟辽、翟钊、翟真
1896—1941民国时期新疆政治活动家。新疆哈密人。维吾尔族。1912年参加铁木耳领导的第一次哈密维吾尔族农民起义。失败后去北疆和阿富汗游历、经商。不久返回哈密,任王府卫队副队长。1931年率队参加
突厥汗国官号。突厥语音译。唐代译为梅禄。五代回鹘仍沿用之,译作密禄、媚禄。蒙元时作杯禄、卜欲鲁、不亦鲁黑。波斯史学家拉施特认为是“指挥”之义;多桑《蒙古史》称其是“统兵者之义”;按11世纪可夫合里字典
原始宗教形态之一。在母系氏族社会晚期随着生产力的提高和对偶婚的确立,增强了氏族的职能和氏族首领的职责,伴之以灵魂观念的发展,出现了人们对已故先人的崇拜,祈求氏族的祖先和对本氏族做出过贡献者的灵魂保佑其
清代西藏箭头寺僧人。藏族。平日藉神苛敛,恃势横行,亩抽十之四五,重利盘剥,抄家害命,强夺庄田,积赀数百万。光绪三十三年(1907),藏民纷纷呈控其种种不法行为。藏、英战争时,以降神符咒蛊惑达赖,妄言英
见“扎希鲁克齐”(435页)。
景颇语,意为“家外奴隶”,参见“木样”(25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