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掌教制
伊斯兰教宗教管理制度。相传始于南宋或元明。实为唐宋时期管理教务的“筛海”(教长)和管理民事的“嘎锥”(宗教法官)之二掌教制发展而来。在宗教内部是一种政、教合一的制度。三掌教即:讲解经文和领拜的伊玛目(掌教),传呼礼拜的穆安津(赞教),执掌教法的海推布(协教)。此类教职初为推举产生,官府任命。到元代(一说明代),在东南沿海及内地一些地方逐渐演变为父传子、子传孙的世袭制。
伊斯兰教宗教管理制度。相传始于南宋或元明。实为唐宋时期管理教务的“筛海”(教长)和管理民事的“嘎锥”(宗教法官)之二掌教制发展而来。在宗教内部是一种政、教合一的制度。三掌教即:讲解经文和领拜的伊玛目(掌教),传呼礼拜的穆安津(赞教),执掌教法的海推布(协教)。此类教职初为推举产生,官府任命。到元代(一说明代),在东南沿海及内地一些地方逐渐演变为父传子、子传孙的世袭制。
参见“新盟”(2375页)。
壮族民间信仰的神祗。亦称“圣母”。流行于广西西北部。旧时,家家户户均设置“敬祀花婆先师之神位”。相传乃古时洗氏夫人死后所成之神。每年二月初二(相传系花婆诞辰)为专祀节日。通常于是日向花婆请愿,到河边架
见“牯脏头”(1665页)。
碑名。清世宗为七世达赖喇嘛格桑嘉措所建驻锡庙碑。雍正六年(1728),因西藏阿尔布巴之乱,移七世达赖喇嘛于理塘。次年,诏于打箭炉西北之噶达城(藏语音译,今乾宁县城)建寺,八年(1730)建成,赐名“惠
?—1798清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姓伊尔根觉罗氏。居吉林。乾隆十九年(1754),由闲散授前锋。三十一年(1766),以前锋校从征缅甸,因功赐号法福哩巴图鲁。三十五年(1770),随征金川。三十七年
藏语音译,意“司膳堪布”。旧时专管达赖、班禅等藏传佛教大活佛膳食的僧官职称。秩从四品。后藏扎寺索本可补强佐缺;而孜仲可补索本缺,但均须经班禅与驻藏大臣协商委任。
?—926五代后唐皇子。西突厥别部沙陀人。庄宗※李存勖子。天祐二十年(923)四月,父即帝位于魏州(治今河北大名东北),令其充北都留守,及以镇州为北都,又命为留守,判六军诸卫事。迁检校太尉、同中书门下
见“阿穆尔达喇达尔罕”(1252页)。
朝鲜族葬俗。流行于延边等地区。人死埋葬后,在坟前用石块搭一小台,设祭桌置供品,并焚香叩首。如此连续祭祀三天。第一天带供品到坟地上供祭祀称“初云”,第二天叫“拜云”,第三天称“三云”。
北室韦诸部首领的称号。室韦族在南北朝(420—589)时分南室韦、北室韦等五部(隋时各又分裂若干部,凡25部),南室韦诸部首领称※“余莫弗瞒咄”,北室韦诸部首领用此称。其下每部有※“莫何弗”三人副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