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徒”尊称。《尚书大传》:“天子三公,一曰司徒公,一曰司马公,一曰司空公。”参见“司徒”。官名,即司徒。《尚书·大传》:“天子三公,一曰司徒公,一曰司马公,一曰司空公。”《后汉书·百官一》:“司徒,
“御伯中大夫”省称。官名。北周置,属天官,掌出入侍从;又称御伯中大夫。《通典·职官三·侍中》:“后周初有御伯中大夫二人,掌出入侍从,属天官府,保定四年改御伯为纳言,斯侍中之职也。”
武官名。见“侍卫司”。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为蒙疆善后委员会的长官,见“蒙疆善后委员会”。
官名。北魏置,侍从禁闱,任用士人。《魏书·杨播传》: 杨椿“以端慎小心,专司医药,迁内给事,与兄播并侍禁闱。”隋朝为宦官,于内侍省置四员,从五品下; 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内承直。唐高祖武德四年(6
谋臣。《史记·苏秦列传》:“臣闻明主绝疑去谗,屏流言之迹,塞朋党之门,故尊主广地强兵之计臣得陈忠于前矣。”又如《孔丛子对魏王》:“子高谓魏王曰:臣入魏国,见君之二计臣焉,张叔谋有余,范威智不逮。”
官名。明初户部、刑部所属山东部分置,各一人,从五品。参见“山东部”。
本意为制度、法式、命令。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定为皇帝命令文告之一种,又称制书。汉朝因之。内容有一定格式,其文曰制诏三公,皆玺封,尚书令印重封。宋明以后成为一种公文程式,即以上达下公文之一。明朝由殿阁学士
官名。清代理藩院旗籍、王会、典属、柔远、徕远、理刑六清吏司各置主事为司官,其地位在郎中、员外郎之下。参见旗籍等六清吏司条。
吏员名。宋置,佐助知县审理狱讼。